妙书斋>重生小说>我要做门阀>第两百五十四节 岂曰无衣
  “若这些士子皆能坚持走完这一段路途,纵然新丰不能用,他们也一定能在其他地方当好一个官吏……”张越轻声感叹着。

  刘进也是点点头。

  在中国,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品性,在很多时候,甚至比文学技能要有的多了。

  一个很浅显的例子就是,在现在,一个有名的孝子,纵然一字不识,身无常技,但依然能受到邻里尊重,得到官府征辟。

  国家也不介意花钱养一个榜样。

  士子们见到了‘张侍中’和长孙殿下,策马来了。

  然后,立刻士气MAX,精气神顿时满血复活。

  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

  就连走路都正常起来了。

  哪怕是那些本就身体羸弱的文弱之士,现在也是精神抖索。

  长孙当面,谁都不愿意表露自己的脆弱。

  不过,这种精神鼓舞,只鼓舞不过半个时辰,然后这些士子就又开始颓废起来。

  因为,他们已经大大落后于第一集团了。

  甚至,可能已经有人先期抵达了目的地。

  这又让这些人有些沮丧。

  没办法,走在他们前面的人,起码有好几百。

  而且,现在时间也已经过的差不多了。

  很多人知道,恐怕自己已经被淘汰了。

  要不是张越和刘进的出现,他们现在恐怕就已经要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但,正因为身边吊着一个长孙和侍中,他们也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前进。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特别是距离规定时间越来越近的时候,烦躁和沮丧,聚集在胸膛。

  众人的情绪也越发的低落了。

  士气也随之重新跌落到谷底。

  众人越走越慢,越走越慢,肩膀上的酸疼和双腿的重量重新回来了,而且一个个汗流浃背,气喘吁吁。

  张越见了这个情况,他抬头看了看天空,发现太阳不知不觉已经升到了正中。

  早已经过了约定的时限。

  不过,他抬头向前望去,枌榆社已经近在眼前。

  换而言之,只有最后三五里的路程的。

  但,这些年轻的士子,却很可能倒在目的地之前。

  看了看他们的人数,足足有五六百之多,大部分是年轻人,脸上还有着稚嫩。

  “与他们同行!”张越指着远方的士子们。

  虽然对于知识分子,张越素来有些不屑,总觉得这些渣渣成天吃饱了没事干,就胡乱伤春秋悲明月,动不动就想代表天下人,以为自己就是真理的化身。

  但在另一方面,张越完全明白,并且知道,文人的力量究竟有多大?

  笔杆子或许打不过枪杆子,刚不过钱袋子。

  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笔杆子却一定是最终的胜利者。

  因为枪杆子会烂,钱袋子会换主人。

  但笔杆子留下的文字和记录,却将亘古长存。

  而张越想要实现他的野心和抱负,也确实一个强大的紧密团结和支持他的知识分子群体。

  得有人为他擂鼓,得有人为他解释,还得有人帮他镇压舆论。

  而这次新丰公考聚集的文人,在某种程度上,应当是他最佳的盟友和朋友。

  道理很简单——能来这里参与公考的人,肯定都不会是他的敌人。

  甚至说不定,大多数人都对他抱有善意。

  傻瓜才会去将这么多可能的助力和朋友拒之门外,变成敌人。

  于是,就在这些士子,这些年轻人打算放弃的时候。

  他们愕然发现,不知道在什么时候。

  原本在期门郎们的保卫和簇拥下,远远的观察着他们,跟随着他们的长孙殿下和侍中官,已经悄然下马,并穿上了厚重的甲胄,背着沉重的刀戟,走在他们之中。

  “诸君!”年轻的长孙,拍着一个士子的肩膀,鼓舞着他:“不要放弃!孤与君等同行!”

  年轻的侍中,走到人群中,搀扶住几个摇摇欲坠的年轻士子,鼓舞着大家:“吾与殿下,与君等同在!”

  众人立刻就湿润了眼眶,内心之中,翻滚着名为感动的情绪。

  不知道何时,一首熟悉的诗歌,就唱诺于人群之中。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一个又一个人,在听到了歌声后,不由自主的跟着唱了起来,厚重的秦腔,瞬间响彻于天地。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张越将一个跌倒在地的士子拉起来,将他背上背着的背篓放在自己身上,大声唱诺。

  那个士子见了,感动的眼里哗哗,默默的跟上张越的脚步,整个身躯犹如被注射了兴奋剂一般,不知不觉就直起了腰杆,昂首向前。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数十名本来负责保卫和保护刘进安全的骑士,在歌声的感召下,不由自主的加入进队伍,他们拉着那些已经没有了力气,没有了希望的士子的手,搀扶着他们前行。

  不得不说,《诗经》的魅力和影响,在这个时代几乎是无解的。

  当《无衣》唱响,刘进和张越也加入到队伍里,跟着大家一起前行,甚至帮助他们筋疲力尽的人,搀扶他们,鼓舞他们。

  原本踉踉跄跄,看上去随时可能解体的队伍,立刻就恢复了秩序,甚至组成了一支纪律严明,步履齐整的队伍。

  而《无衣》之声,更是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就连左近周围的围观百姓和人民,也不由自主的跟着唱诺起来。

  在西元前的汉室,无衣和出车是传唱度和普及度最高的两首诗歌。

  尤其是前者,在关中几乎无人不知。

  它既是诸夏民族的战歌,无数人曾唱着它,冲向敌寇,它更是可以在困难时期,给与人民希望的光明之歌,激励民心士气,砥砺前行!

  据说当初,瓠子口之上,上万百姓高唱无衣,与大汉禁军一同抱着柴禾跳下汹涌翻滚的大河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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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当它再次响起,立刻就将所有人都凝聚在一起。

  此时此刻,天地之间,唯有《无衣》之声。

  这合唱是如此的有力,以至于,连远在数里之外的枌榆社乡官邑里,那些先期抵达的人,也听到了歌声。

  “是《无衣》!”很多人扭头向后方看去,他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竟让人们唱起这首战歌。

  于是,人群轰然向前,想要去探究一二。

  然后,众人赫然发现了,本以为早该散去,早该消散的落伍士子们,正昂着头,挺着胸,哪怕步履珊珊,哪怕身体都在摇晃,却依然坚定向前。

  有人不支,跌倒在地,旁边的人立刻伸手拉起他。

  数百人手拉手,你扶我,我搀你,坚定向前。

  在这一刻,无数人目瞪口呆,不能自已。

  许多人身形摇动,为这团结的一幕而感动。

  ………………………………

  张越和刘进,始终跟在人群之中,与众人共同向前。

  直到大家走到乡官邑门口,约定之中的终点,才停下脚步。

  刘进此刻已是满脸通红,哪怕喉咙都已经嘶哑了,但依然在高唱着《无衣》之歌。

  年轻的大汉长孙,甚至发现,自己已经无比喜欢并沉迷于此刻的气氛。

  书本上曾形容的许多典故,在此刻照进现实。

  让他明白了何为‘众志成城’,更明白了《无衣》的精神。

  这时候,所有的士子忽然转头看向他,然后纷纷恭身稽首,拜道:“殿下嘉草民等以仁义,赐我等以大义,草民等受殿下之教,从今往后,必定牢记教诲,不敢有背!”

  对于这些年轻人来说,今天的这次经历,也足以成为他们人生中最闪亮记忆最深刻的时刻。

  大汉皇长孙,大汉侍中官。

  为了拯救他们,不惜屈尊降贵,赤足而行,鼓舞和激励他们。

  让他们能昂着头,走到这乡官邑之下。

  他们虽然在这次的测试之中落后被淘汰。

  但他们得到了尊重,得到了信任,感受到了温暖。

  当年,聂政在市井之中杀猪,严仲子三番五次上门,诚意相邀,以国士待之。

  于是聂政报之以涌泉。

  白虹贯日,苍鹰击于殿,刺侠累于相府。

  如今,大家本来面临淘汰,可能遭受嘲笑,并在人生的记录里留下污点。

  许多人甚至知道,若他们在此次的测试里出丑,很可能就会被人到处宣扬。

  人生前途无亮。

  但长孙殿下和张侍中却没有放弃他们,更没有抛弃他们。

  反而,伸出了双手,加入到他们这些‘被淘汰’的失败者行列。

  与大家一起共唱无衣,共行大道。

  而汉人素来恩怨分明,特别是如今大复仇主义盛行。

  在大复仇的另一面,就是大报恩!

  市井之中,流传着一个故事。河东郡有人十年前曾受邻居一饭之恩,十年后,邻居在外被人杀死,这个已经有所成就,家訾颇厚的人闻之,安顿好家小,带着刀子,找到那个杀死邻居的人,当面杀之,然后提着他的头去官府自首,县官闻之以为是豪杰,于是不仅仅不加罪,反而给与奖励,认为这是真正的义士!

  一饭之恩,尚且能以性命相报!

  更何况如今张越和刘进,给他们的是尊重,是包容,是不抛弃不放弃。

  这是标准的对待国士的态度!

  君视我以国士,我以国士报之!

  这一刻,不知道多少人默默在内心发誓,誓为刘进之臣。

  也有无数人发誓,未来必报张越今日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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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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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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