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足有一人高的药架子前站了个身长刚过腰的小丫头,她身穿一件白藕色小襦,外加一条晓灰色布裙,一双小肉手搭在架上,露出袖角一枝细绣的芳荪。骄阳刺眼,落在两条新编的小辫上,油亮油亮的,她足尖儿一踮,鼻尖儿一动,嗅了嗅药草香。前些日子老天爷常常阴恻个脸,洗过的草药都蔫嗒嗒的晒不干,今儿可算是赏光了!她穿梭在蓝布幌子下,欢欢喜喜地给草药翻了个面,方一扭身准备回屋,便听到身后有人唤她,还不及那人说话,她便开口回道:「爹娘去山里采药了,月底才看诊。」
一语方落,小姑娘转身看向来客,正好遭红彤彤的金乌灼了眼。她短绒绒的眉头一蹙,用手揉了揉眼睛,定下神来抬眼一看,那歹毒的日头撺掇着热气,把不远处的路给烫成了水波纹。迎面缓缓走来的是个衣着简素的妇人,她一手提着包袱,另一手牵了个病恹恹的小男孩,估摸着,约是同她年纪相仿。
「姑娘,医馆里还有别的大夫吗?」
「哥哥同爹娘一道去采药了,家里独剩我一人,你们若是急着见大夫,可去城东头那家。」
「我们打那来。」
小姑娘骄傲地抿起嘴来,腰板都挺得更直了一些。城东头那家是不行,这可不,治不了的直接给打发到秦家来了。放眼北央地界儿,秦家医馆那可是首屈一指,甩别人十几条街。要不是村里离药田近,定得在北央长街占个最抢眼的位置,挂个最醒目的招牌。
今儿不巧,当家的不在,她平日里虽有勤学苦练,奈何年纪同阅历皆摆在那里,连个正经的病人都没见过。爹娘出门前万般叮嘱过,因何都不可擅自行医,两口子忙活了一辈子,名声断不能栽在她手里,丫头一咬牙,回道:「爹娘说了,我不……」
话音未落,男孩倒地捂住嘴猛地咳了几下,发白的手掌一展开,烈日豁然照在掌心的一滩血上,红得发憷。小丫头见状,一个快步上前,将手搭在脉上。一张稚嫩得连五官都尚未长开的脸上,神情立时严肃了起来。
「他这咳疾!耽搁不得了!」丫头一抬头看向妇人,焦急道,「您信我吗?」
急促的脚步声在院中里如同密集的鼓点,医馆的小小看门人看似手忙脚乱,实则做事有模有样,颇有主心骨,号脉、扎针、取药、打水、生火、煎药,眼睛都不眨的。她蹲在院子里,一时拿起个小扇子扇风,一时拿起个竹管子吹火,腮帮子一收一鼓,像只秋田里忙碌的小青蛙。半日过去了,男孩呼吸总算平稳下来,姑娘同妇人相视一看,一同长舒了一口气。舒气罢,她们相互瞅了瞅彼此脸上脏兮兮的烟灰,嘴一咧,一齐笑了。
「这位夫人,我有一个请求。」
妇人指尖不觉捏紧了袖口,心中惶惶。出门前她从落灰的箱子里翻出了当年的嫁妆,为了儿子她什么都可以不要。小姑娘喜欢的绸缎和宝钗,只要她想要,她都可以买。小姑娘看着她攥紧的指尖,摇头看向了别处:「我救他的事,你可不可以不要告诉爹娘?」
妇人给予的信任,即是她希冀的报酬。
一夜安然,清早起小丫头请妇人去买份早点,自己则坐在床头继续守着,没过多久,男孩醒了。他翻了个身,朝阳耀眼的金线便顺着窗户缝钻进来,空气中沉寂许久的尘埃登时躁动起来。小丫头掩住眉梢眼角中暗藏的欣喜,故作漫不经心地问道:「你叫什么,短命鬼?」
「你都说我叫短命鬼了,那我还能叫什么,活菩萨?」
小姑娘努了努嘴,心想他倒是接得利落,看来恢复得不赖。她给男孩把脉,发觉他无名指的第一个指节有层薄茧,应是写字写来的,而后抬眼观了观面色,仍白得像纸,瞧上去文文弱弱的,还不若她中气足。若是和村口卖猪肉那家的小子放一块,怕不是枝细毛笔对上大水缸。还好是遇到了她这大活菩萨,不然,恐真成了黄泉路上一个不起眼的短命鬼,她得给他多补补,补成村口那卖猪肉的一样。
她将药方放在男孩手里,说其中有一味便是她的名字。
待她成为了名震北央的大夫,他自会知晓。
男孩则说,那等他高中状元,她亦会知晓他的姓名。
***鼓角悲荒塞***
异族的鼓角撕裂了小镇的宁静,铁蹄踏过之地,一片狼藉。
马车边,眼中噙泪的女孩迟迟不肯上车,她回首望向倒了一地的药架,抱紧了怀中装满草药的包袱。
杈上杜鹃一声悲啼,她猛然后退了一步,压抑许久的泪水旋即夺眶而出:「我们为什么要逃!这是我们家的铺子!」
少年一把拉住泣不成声的幼妹,哽咽道:「走!往南边走!南边有太平,我们还会有秦家医馆的!」
官老爷都往太平地跑了,留在北央的将士不过是一盘散沙,他要如何向她解释这生养他们的故土即将改名换姓……正当少年想时,女孩手一甩奋力挣开他,趔趄着步子往后退。他诧异地看向幼妹,不知是什么给了她如此大力气,竟有力道可以甩开他。
女孩止住哭腔,声音嘶哑地骂道:「哥!有点血性!」
骂吧,她若要骂,便让她骂吧。少年跳下车板,把幼妹强行抱上了车,只有活着,才有命去争,多少年轻鲜活的生命像水汽一样蒸发了在战场,她一个十一岁的女娃娃,又能改变些什么!
马蹄向前,车辙在向太平地,生死相依的秦家兄妹在同国家的命数一起颠沛流离。病色残阳泼洒在无数交错的马蹄坑和车辙痕上,大地仿佛在一夜之间生了顽疾——黄土在战火中呜咽,田地里的野狗在撒欢,而田地的主人在逃难。哒哒马蹄声中,少年抱紧妹妹昏昏欲睡,嘴边唱起了曾经听不甚懂的戏词,词里有一句「宁为太平犬,莫作乱世人」。他唱着唱着,睡着了,夜里他做了梦,梦里,他们都会拥有明天。
夜深时分,马车在拐弯处慢行,呼吸安宁的女孩陡然睁开了眼,她抱紧包袱,一个快步跳下了马车,在地上连滚了好几圈,擦出血丝的手却死死护住包袱不放。少年在睡梦中惊醒,抓紧车板边缘不断呼喊她的名字,女孩则追赶着马车,撕心裂肺地同他告别:「哥!你往太平走,做你的太平人!我,我要做乱世的狗!」
女孩独自向北走去,在此之前她不曾一人离开家,更不知晓军队在何处。她抱着一腔热血,哪里有硝烟,便往哪里去,终于在某个鸦雀无声的村落里,遇到了一位落单的士兵。
「小姑娘!你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逃!」
秋日絮状的光映在女孩清澈的眸子里,她没有说话,而是把包袱打开,抓出了一大把草药。士兵用手掌捂住溢血的手臂,发昏的瞳孔里,突然有了一抹亮色。他不是什么正规兵,他入伍不过两月,本来是想混点官粮让家小过上好日子,以为不过是流点汗,流点血,混个三五年,便能回到家中继续耕地。
这点苦头,他是吃的。
但他从未想过,要为魏国付出性命。
令他没想到的是沉寂多年的边地,毫无预兆地爆发了战火,连初出牛犊如他,都知道前方注定是逃不掉的败局。在没有希望的战局面前,为什么要战呢?他也想往南逃,逃到深山老林里,就此隐姓埋名度过一生。
他想着想着,不知何时已与队伍脱离,等意识过来,再一睁眼,迎接他的是秋晨冰冷的霜。他独自蜷缩在坍塌房屋的一角,眨了眨眼,睫毛上的冰霜便融化在了眼中。
对!他们想保护这座村庄,但敌人的弯刀太可怖,他亲眼看到战友惨死在弯刀下,浓稠的鲜血顺着刀尖低落。那一刹那,他想到的不是冲上去为战友报仇,而是转身拼命地逃,逃到了最不起眼的角落,逃离吃人不吐骨头的战场。冷汗不断从额角流下,他捂住嘴,大气都不敢出一个,脑海中不断回放着滴血的弯刀。他便这么一直等,一直等,等到天亮变为天黑,等到火光灭作烟尘,等到喧嚣归于死寂。
他,是一个逃兵。
逃避战火,逃避死亡,逃避责任,作为他代价他余生都将陷于战友惨死的梦魇。
但在看到小女孩拿出草药的那一刻,他的骨肉不受控制地咔咔颤栗,心里似泼了一瓢热油,豁然燃起了一团烈火,明亮而炽热——倘若今生只能做成一件大事,那便是,将她安全地送入军中。
他们一边逃难,一边获得大部队的消息。支援的军队还未到,他们不过是和平民一样,一路在向南逃。
多月辗转,他如愿将女孩带到军营门口。守兵要他报上姓名与籍贯,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将小姑娘推给他,说这是秦家医馆的小大夫,能救好多人,请一定要把她留在军营。守兵看了看小女孩,他家里也有过一个女孩,但她们的眼神,完全不一样。
「姓名,籍贯。」
男人推着小女孩的肩膀,依旧没有答话:「孩子好几天没吃东西了,你们带她去吃点东西吧。」
守兵唤来一个小兵带着女孩走了,男人看着她离开的背影,见她回头唤了声大哥哥,笑着同她点了点头:「多吃点。」【妙】 【书】 【斋】 【妙书斋】
「姓名,籍贯。」
小女孩走远了,男人脸上堆起的笑容骤然褪去,他抬起干涩的眼皮,低声请求道:「答应我,唯独不要让她知道我的名字。」
守门的士兵随之一愕,只见男人拿出匕首对准了胸膛。
「钟佑民,我是一个逃兵。」
***星河落曙山***
后来明珞公主远嫁和亲,战火喧扰的北地,以皇族少女背井离乡为代价,终于获得了渴求已久的平静。只是北方不再是从前的北方,多少年后,当魏国子民提及北地,他们所指的,再也不是被蛮子占领的故土,而是,军队驻扎的边疆。
有的人忘记了曾经拥有的土地。
有的人没有忘。
女孩在军中遥望远方,在不知何时会到来的将来,她要再次来到北央大街,去占街头最好的铺子,支起记忆中的那张蓝布幌子。所以,即便是在战争结束后,她仍旧选择留在军营,比起温暖潮湿的南方,这里更像是她的家。她找过当初带他来的士兵,那个拼死带她回家的男人,只是再也没有找到他的消息。据说他回营没多久就去了前线,然后,同去前线的大多数人一样,死在了那里,连一块尸骨都找不回。
他是个英雄,女孩并没有过多的难过,他用英雄的姿态死了,他心中应当是高兴的,她也为他高兴。
「小茯苓,一会儿带你见个大人物。」
将士们会柔和起被沙吹痛的公鸭嗓子,低声轻唤她的名字,并在前面亲切地加上一个小字。女孩毫无疑问是军中一道风景,她既有孩童的单纯,又有女子独有的坚韧。女子的坚韧与男子截然不同,不似千斤磐石般沉重,它像绸缎一样温柔,那是任刀山火海,亦不伤分毫的温柔。
「什么大人物?我以为我才是这里最大的人物。」以及,女孩的娇俏。
「等会儿可别这么乱说话。」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李守玉,这个从乱民中救下皇嗣的大将军,是他撑起了李魏被铁蹄踏折的脊梁。女孩垂头问好,在抬头后小心翼翼打量他,大将军正在壮年,身长九尺,浓眉长髯,腰背宽厚,但并不让人感到可怕。他的声音很亲切,这让她想起了阿爹,都是一口地道的北央老调。李守玉感谢她在军中为士兵治伤,问她有什么想要的。她说,她要药草和绷带。李守玉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说她想要的,都会有。
「那北央呢?」
「一样。」
李守玉在她眼中看到了不疑的坚定,亦如半月前,那个冲出宫门跪地拜师的女孩。
她们有同样的眼神。
很多男人,不如她们。
「我带你去见两个人。」李守玉带她到了操练场,士兵在口令下不断变化阵型,整齐划一的步伐在地上一次次扬起黄沙。他们绕到操练场的一角,那里有两个同她年岁相仿的小孩,手拿钝剑在比试招法。见李守玉来了,他们放下剑,弯腰问好。
李守玉的介绍非常简单,简单到只是说出了他们的名字。
「李明珏,赵攸。」
「秦茯苓。」
孩子的记忆非常好,他们此生都还未见过太多人。在看到彼此的那一霎,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孩子认出了故人,他们都不曾想到重逢的这一天,会变得如此酸涩,甚至连自己的姓名,都不是从自己的口中说出。
那一日,日落西沉,他们知道了彼此的名字,只是他没能做成状元,她也没做成名震北央的大夫。
他们的未来被蛮子的铁蹄给毁了。
***漫看少年乐***
在重逢的星空下,秦茯苓捻好衣角坐在小土堆上,想问他为什么来了兵营。他底子薄,身上也没几块结实的肉,想必过去这些年皆是浸润在书墨中写画,而非舞刀弄枪地长大。但她问不出口,少女时期的心思敏感而纤细,她明白是什么能使一个意志坚定的少年突然改变。
秦茯苓稚嫩的嘴唇抿了抿,问:「你还咳么?」
「前两年已经好全了,就停了药。」
「我再给你开个强身健体的方子吧。」
身后突然传来女孩清冽的声音:「你怎不给我也开一个?」
二人闻声转头,说话的女孩站在一轮圆月下,女娃娃的五官长得秀秀气气的,偏偏配了一双惹眼的剑眉,衬得人格外英气。她一手叉腰,头发上一撮黑一撮黄,显然是刚在沙土地里滚过,像个乱蓬蓬的小狮子。
秦茯苓打头一眼便记住了她,她长得出挑,再加上她姓李。但她从不计较这些,再好的皇亲贵族,到军营里也得听指令:「你又没病我给你开什么!」
「他也没病啊!」李明珏指着赵攸说。
「我给他看过,我知道。」秦茯苓一道指向赵攸。
「赵攸,她骂你有病!」李明珏走到赵攸身边,用胳膊肘碰他。
「我看你才有病!」秦茯苓横在他俩中间,把赵攸挡在身后骂道。
赵攸在二个小姑奶奶之间打着圆场,谁料她们越吵越凶,最后还是李守玉出的面:「大晚上的吵什么吵,都去沙地里站一个时辰!」
二人嘴一撅,互相给了个狠色,站就站,谁怕谁,走的路上一路在撞肩膀。
赵攸给李守玉鞠了躬,感谢他解围。
「弯什么腰,还有你,一起站着去!」
赵攸垂头苦笑,真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他走到沙子地里,特地离她们俩远一点,省得再被波及到。而她们两个冤家,偏偏站得很近,你一句我一句地小声数落个没完。
「怪你。」
「都怪你。」
「明明是怪你。」
她们吵得起劲儿,并未察觉身后有人靠近,直到李守玉低沉的声音响起:「还吵!你们两个再多站半个时辰。」
姑娘们也是硬气,哼了一声,不怕这些。李守玉家中两儿一女,这些场面,他还是见过的,知道要怎么对付两个不对付的人:「茯苓你和明珏年纪相仿,以后你们便住在一处。」
「哈?谁要和她住一处啊!」李明珏震惊道。
「军令!」
争吵的热闹冲淡了重逢的无奈,孩子们没有因愿想成空的酸楚而哭出来。那一晚,秦茯苓揉着脚数落李明珏,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他们的人生,由此展开了新的一页。
***清樽幸不空***
在一个月色凄冷的夜晚,赵攸背着李明珏来找她治伤。他们这么晚出去做什么,李明珏为什么受了这么重的伤,他们既不想让李守玉知道,也不想让自己知道。秦茯苓没有多问,她只察觉到那晚赵攸神色不对,她不知他们之间是否发生了她不愿发生的隐秘,只知一颗躁动的心在胸腔下砰砰直跳。
发生了什么不重要,她要会为自己争取。
「赵攸,我心悦你。」如水蟾光下,她蜷缩起脚尖,轻轻囁嚅着唇瓣。面对少女突如起来的告白,赵攸抽了一口凉气,急促的呼吸令他猛地咳了几声。
「你咳疾又犯了?」
「没有没有。」
「那……」
赵攸看了她一眼,又收回了目光。秦茯苓于他有恩,他也的确对她有好感,但如今三人打打闹闹关系极好,与任何一人亲近,必然会打破平衡……他意识到眼下的犹疑,同李明珏在他背上问那一句话时一般,只会令他有一晃而过的心动。心动是出于本能,在长个的年纪,谁不渴望得到爱,何况对方又是那么好的人。少年时期火热的欲望在耳边不断低语,催促着他向前进,但他始终迈不开那一步,不敢盛不下少女悸动的欢喜。父仇未报,他是马背上的亡命徒,万一哪一日没活下来,他便在少女清澈的眸心中窥见了跪在衣冠冢旁垂泪的母亲,那一刻,他后退了,后退得坚决。
秦茯苓从他的挪步中明白了答案。
她不是不依不饶的女子。与李明珏不同,纵使生得好看,旁人也得顾及她的公主身份与惹不起的性子,身上没九条命不敢招惹。而她在军中颇受欢迎,在军营这个偌大的男人堆里,从来不缺男人的好意。
她单是喜欢,喜欢眼前这个曾经拿着笔,又折断了笔拾起了剑的少年。
「当我没说过吧。」秦茯苓走了,没有留给赵攸任何回话的机会。
数年后漠北大破,赵攸父仇得报,李明珏裂土封王,他们锦衣赤马,双双回到诀洛,而她,决意留在边地。李明珏和赵攸不会走到一起,她清楚得很,这与她的决定也没什么关系。她只是看腻了他们,想从三个人不明不白的戏中抽身而去,去过属于她自己的小日子罢了。
秦医官在北地声名远扬,不远万里来找她看病的人也不在少数。她几乎是所有戍边战士的梦中情人,冷静,温柔,医术高超,每当人们提起她时都赞不绝口,李明珏除外。她总说秦姐儿把臭脾气和刀子嘴都给了她,才换来旁人那儿的一世太平。说归说,秦茯苓的区别对待并不妨着李明珏认她这个人,还曾想把高睿介绍给她,但秦姑娘并不领情,说是看腻了军中的大粗膀子。
她成亲的时候,好些眼泪不轻弹的男儿碎了心。她的相公是个书香门第的读书人,祖上曾在北央宫官至翰林,后来族中人无心致仕,三十多年前举家迁至江南水乡,与翰墨烟雨为伴。这位模样俊朗的读书人当初背了个竹筐就跑来了大漠,说是为了一览边塞风光,没想到半路迷了路,被她阴差阳错地拐了下来,如今在家里帮忙记账晒药,用做作的字体为她写药方。
他们成亲后的第二天,新郎官一觉睡到了午后,新娘子回来看他时,正好见他睁开眼睛。阳光暖融融地洒在他温雅的眉眼上,文气而有倦味。她恍惚想到很多年前见到过相似的场面。
她俯身过去,亲吻了他的额头。
她不爱赵攸。
她不过是,爱这一款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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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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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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