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重生小说>大唐御史:女帝饶命>第一百八十七章:凭君莫话封侯事
  琴声已落,杀气未消!

  “我有了!”

  众人还在惊叹于二皇子的琴技,林瑄三人又几乎同时开口。

  相比于看画作诗,这听乐作诗实际上更轻松一些。

  因为琴声一起,大家就知道要写什么诗了,这一分多钟足够他们好好‘雕琢’。

  楚云依旧是‘当仁不让’,他微微昂着头朗声道:

  “金带连环束战袍,马头冲雪度临洮。

  卷旗夜劫单于帐,乱斫胡兵缺宝刀。”

  他的诗充满了杀伐和豪迈之气,将战争刻画得非常生动,让人忍不住热血澎湃。

  众人细细品味,不由纷纷叫好。

  大周第一才子,果然并非浪得虚名。

  这种热血澎湃的诗,或许也唯有北周人可以写得淋漓尽致,生动传神。

  二皇子嘴角含笑,满意地点头。

  朱芸烟心中有些发紧,小手抓着王维之的衣角。

  王维之给她一个宽慰的笑容,缓缓朗诵道: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相比于楚云直接描写战斗场景,王维之的诗则从另一个角度解读战争,或许这也是因为他从未接触过战争吧,心思更加细腻。

  其实听乐作诗,也是二皇子暗暗取巧了。

  无论是林瑄还是王维之都没有经历过战争,想要写出上等的‘战争’诗词来,自然不容易,没法跟楚云这个上过战场的人相比。

  是的,楚云也上过战场。

  不过不是上阵厮杀,而是军中书记官。

  “好!”

  众人纷纷叫好,相比于楚云的诗,大家更喜欢王维之的诗。

  一方面更亲近,大家都是大唐人;

  另一方面,大家都没有感受过战争,且重文轻武,自然不大喜欢楚云的诗。

  两人的诗,再次不分上下。

  现在,就只剩下林瑄了。

  所有人的目光,全部集中了林瑄身上,王维之和楚云也是眼神凝重。

  林瑄神色如常,缓缓诵读:

  “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传闻一战百神愁,两岸强兵过未休。

  谁道淮水总无事,近来长共血争流。”

  林瑄话落,众人眼神明亮,细细品味着这首诗,惊叹不已。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一句道尽了战争的残酷,人们只看到了王侯将相的丰功伟业,又有多少人看到了他们脚下的累累白骨?

  楚云写的是战争的激烈和热血,太过表面;

  王维之的诗从妇人角度去写,略显小家子气。

  唯有林瑄的诗,既有战争的大气磅礴‘泽国江山入战图’,又有同情天下百姓之心‘生民何计乐樵苏’,更有对战争的控诉‘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后四句侧重描写战争的频繁和残酷,淮河之水都已经被染红,与河水共流,是对如今大唐与北周之间战争的真实描写。

  相比于王维之和楚云,林瑄的诗更有深度,更能够引起人们的共鸣,并且相比较而言,七言律诗在难度上,肯定是要比七言绝句要高不少的。

  王维之怔住了,他眼神复杂地看着林瑄,微微叹息道:“林兄高才,王某佩服,第二场我输了。”

  不用二皇子和唐婉评审,他主动认输。

  大家水平差不多,谁的是好,谁的诗不好,很容易分辨得出来,没有必要去争论。

  不能说他与楚云的诗不好,只能说林瑄的诗更胜一筹,足以流传千古。

  王维之的主动认输,惹来阵阵惊呼。

  这可是大唐第一才子,竟然主动认输了。

  第一场是平局,第二场胜出,即便是第三场输了,林瑄与王维之也是平局。

  此后他的地位必定要极限拔高,达到王维之的高度。

  楚云脸色变幻,看着林瑄暗暗咬牙。

  他是个高傲的人,也是个比较纯粹的人,心中很是不甘。

  但王维之都已经主动认输了,他也没有挣扎,直接说道:“这一局你胜了,但第三场你必输无疑。”

  “林瑄竟然胜了,厉害!”

  “胜一场,平一场,那怕是第三场输了,林瑄也足以与楚云和王维之相比!”

  “太厉害了,实在是太厉害了。没有想到林瑄不仅武功厉害,挤入风云榜前九,没有想到在诗词一道上竟然也不输于王维之和楚云等人!”

  “嘿嘿,何止是平局,我赌林瑄大胜!”

  ……

  众人议论纷纷,看看着林瑄,眼中多了几分崇拜。

  特别是年轻的小姑娘,更是眼神火辣,恨不得要吞了林瑄。

  王维之和楚云主动认输,二皇子也不能多说什么,沉默不语。

  而唐婉则是欣喜不已,欣喜地宣布道:“第二场林瑄胜出,接下来是第三场,命题作诗。王爷,远来是客,这第三道命题就由你来出吧,三位可有意见?”

  说着,她看向林瑄三人。

  楚云自然不会有意见,林瑄和王维之也摇头,表示没有意见。

  他们也知道,唐婉这么做还是为了‘公平’,以免北周输了会说他们大唐作弊了,提前商议好了命题。

  二皇子微微点头,沉吟道:“今日便是中秋,那就以中秋做题吧。”

  他话刚落,林瑄三人就纷纷道:“我有了。”

  ‘中秋’为题,这种诗词根本不需要想,因为大家肯定早就做好了一首,甚至是数首备用,这是秘而不宣的‘手段’。

  实际上不只是中秋,像重阳节、元宵节、乞巧节等等,凡是比较重大的节日,大家都会提前很久就做好一些诗词,以便于在某些场合上拿出来表现表现。

  既然‘急智’比不过林瑄,那就比‘底蕴’。

  二皇子相信,楚云肯定早就有腹稿,而是经过精雕细琢的腹稿,至少传唱天下级别的。

  无论如何,这场比试都不能输,事关大周的颜面。

  楚云的诗才,他心中有数。

  三人的表现,并不出二皇子所料,他微笑着对林瑄说道:“先前都是他们先,不如这次就由林兄先来吧。”

  楚云没有反驳,他脸上依旧带着从容的笑容,眼中并无林瑄。

  因为为了今年中秋,他早在三个月前就构思了,然后是不断地打磨,已经趋于完美,胜过他从前所作所有的诗。

  他有信息,这次他必胜。【妙】 【书】 【斋】 【妙书斋】

  王维之矜持笑着,他同样也很有信心。

  论诗才,他不输于人。

  林瑄点了点头,微微笑道:“可以。我这是一首词,名为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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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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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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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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