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热门小说>我在1994>第六章 小伙伴
  傍晚。

  陆叶趴在桌子上,大口大口地往嘴里扒拉着米饭。

  饭桌上依旧是两个菜,一个辣炒白菜,一个萝卜干炒蛋。

  陆叶也不知是晚上的菜比较开胃,还是他中午没吃饱,下午又拎了一壶开水跑太远耗费体力,反正足足吃了两碗米饭才抹了把嘴,发出舒服的哼哼声。

  “小猪崽子似的!一盘炒蛋一个人就吃了大半。”

  早放下碗的陆火兴,站在厨房门前,看着陆叶那满足的表情,笑骂了一句,“我要去彭凌云家,你要不要去?他今天好像刚回来。”

  “不去……”

  陆叶本想开口拒绝,他知道他老子肯定是晚饭过后又去打牌,还不如留在家里,继续给母亲敲边鼓,可听到彭凌云这个名字的时候,他突然愣了一下,点头答应了下来,“好。”

  “玩一会就早点回来。”

  正在收拾碗筷的叶元秋,听到陆叶父子俩要出门,嘱咐了一句。

  “七八点就回来了。”陆火兴随口应了声,慢悠悠出了门。

  “妈,我一会儿就回来。”

  陆叶转头看着忙碌的母亲,认真地说了一句,这才迈着小短腿,不慌不忙地跟在陆火兴身后。

  彭凌云这个名字,陆叶其实有些模糊了。

  这是他童年时的小伙伴,在彭严处,陆叶一起长大的小伙伴有五六个人,基本同岁或者上下一两岁。

  不过在小学毕业前,他和彭凌云最要好。两人都是独生子,他老子陆火兴和彭凌云老子彭德斌是发小,两家关系好,走动起来更没有什么阻碍。

  上山摘茶桃、覆盆子,下水游泳、抓鱼、摸虾,在田间地头钓青蛙、抓泥鳅,在河滩上烤地瓜,一起回家看《足球小子》的动画片,在刚打过稻谷不久的田里,用稻草“盖房子”。

  每当陆叶回忆童年,脑海里总是少不了这一个小伙伴。

  只不过彭凌云虽比陆叶小两个月,可虚岁上却小了一岁,读书后不在一个年级,小学时候是在村小,还好一些,但从初中开始,渐渐就有些走远了。

  之后彭凌云一家外出打工,一家人很少再回来,陆叶自己就读高中、大学,再到后来工作,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几乎就断了联系。

  再到后来,彼此在城市里都有安家,大家再碰面,成长机遇不同,彼此之间已是没太多可聊的话题。

  真算起来,他和彭凌云之间的感情维系,还不如他们的父辈来得正常。

  陆叶重生的这几天里,东想西想的考虑了很多,可如果不是自家老子提起,他几乎都忘了。

  “……时光一晃就几十年,我们早已变了容颜,我想看一看我的小伙伴,我想回到那一天……”

  沿着窄窄的乡间小路,陆叶脑子里没来由的就冒出了曾经听过的一首歌。【妙】 【书】 【斋】 【妙书斋】

  即便此时的物质条件再匮乏,可他确实回到了这一天,看到了年轻时候的父母,看到了他们生活的艰难,也能去看一看他记忆里已经快想不起的小伙伴。

  彭凌云家距离他家并不远,大概也就是一两百米,一路晃晃悠悠也没多久,就已经到了。

  青砖黑瓦的平房,在此时的上云村算是比较新的。

  陆叶刚到平房外边,就见着平房门口,一个抱着碗吃饭的小孩,突然将碗筷放在一旁的木凳上,朝他跑了过来,大声招呼:“陆叶!”

  “啊?!”

  陆叶看着朝他跑过来的小孩,点头应了一声。

  虽已重生有几天的时间,在父母面前也还会装傻卖萌,可内里还是有些不太适应,尤其是在此刻,面对一个看着他很是兴奋的小孩身上。

  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小孩,个头和他差不多,肤色类似,只是比他眼睛小一些,人长得也比他壮实一点,有点虎头虎脑的意思。

  他记忆里已不记得对方的这个孩童形象,可从面型眉眼轮廓间,与自己的记忆一点点重合,依旧认出了对方确实是他童年最好的朋友——彭凌云。

  “老六伯伯!”

  彭凌云跑到陆叶身边,又抬头喊向陆火兴问了声好,又看向陆叶道,“陆叶陆叶,我有东西给你看。”

  “什么?”陆叶一时有些不明所以。

  “凌云,你碗筷都扔了,还不快吃饭?”

  陆火兴站在一旁,笑着想要伸手揉下彭凌云的头发,可这彭凌云说完了一句,转头就朝着房间一溜烟的跑去。

  这时,平房边上的厨房,一个三十多岁,留着络腮胡的男子走了出来,穿着一件宽大半旧的西装,西装里面夹着红色的毛线衣,笑容满脸,冲着陆火兴热情的招呼道:“老六,你来得正好,喝一杯喝一杯!”

  一边说完,又朝厨房内喊道,“锦妹,锦妹,老六过来了,拿双碗筷来。”

  “刚吃完饭,不用了。”

  陆火兴笑着摆手拒绝,却拗不过彭德斌的热情,被对方拉着他坐到了圆桌旁。

  “喝一杯喝一杯,正好我一个人喝酒没意思。”彭德斌笑呵呵地说道,抬手已经给陆火兴倒了半碗米酒。

  陆叶知道他老子几乎是不喝酒的,酒量很浅,但面对特别好的亲朋,多少还会沾一点。

  彭德斌给陆火兴倒了半碗米酒,又冲站在门前的陆叶招招手道,“陆叶,来,跟你爸一起再吃点。”

  “谢谢德斌叔,我吃饱了。”

  陆叶笑着摇头,彭德斌热情他已经感受到了,在后世对方去城里打工后,他只见过有限的几次,印象已经有些模糊了。

  “陆叶啊,再吃点。”

  这时,从厨房灶台旁,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子走了出来。

  这女子双手端着一盘香味扑鼻的菜肴,衣着朴素,和陆叶母亲一样梳着长辫子,只是体格要更加健壮。一见着陆叶脸上就露出了笑容,热情招呼,“我今天特地炒了个酸菜炒肉,这酸菜我娘家带过来的,好吃。”

  “老六,来尝尝。”

  桌上,彭德斌已经热情地招呼起了陆火兴,“这说来奇怪,黄毕洋离我们这也没多远,那里的酸菜,就比我们的好吃。”

  说话间,也没把站在地上的陆叶望了,招手道,“陆叶,再来吃点,这酸菜是你婶子娘家的,炒了肉很好吃的。”

  “酸菜?”

  站在厨房门边的陆叶,闻着扑鼻的酸菜炒肉香味,下意识地咽了口口水。

  这酸菜炒的确实比他家里的香,不止是炒肉或是手艺的原因,还在于酸菜产地——黄毕洋。

  说起这个黄毕洋酸菜,陆叶还做过一些了解,黄毕洋酸腌菜选用的品种名为“长梗白”,这种白菜杆高而壮,叶少而嫩,腌出来的酸腌菜酸脆爽口。

  除了品种外,关键一点还在于黄毕洋的自然气候条件。

  黄毕洋处于群山环抱之中,山道崎岖,整体地势高,有点“高原上的丘陵”的意思。

  陆叶去黄毕洋的那次,村村通的水泥路早已通了,可他坐朋友的车,不过二三十分钟的路程,还是晕车想吐。

  汉X县本身就是四季分明,雨量充沛的华南地区,黄毕洋地势高,昼夜温差大,日照时间长,是一个高山反季节蔬菜的理想基地。

  陆叶是去北方读的大学,北上南下,到过国内不少地方,可能是带了一定的家乡口味加成,他几乎就没吃到比黄毕洋酸菜口感更好的。

  在陆叶记忆里,汉X县黄毕洋的酸腌菜,还有过一段时间进行了包装、加工生产,在陆叶工作最初几年,怀念家乡菜,还从网上购买了几次。

  只是后来不知是经营不善还是其他缘故,最终依旧没能走出去。

  “高山反季节蔬菜啊,算是汉X县为数不多的农业优势之一,真要是充分发展起来,哪里还会很多人都搬出去。”

  在陆叶后来去黄毕洋的那一次,他其实能够发现,整个黄毕洋都处于一种萧条之中。劳动力外流这不消说,整个汉X县都一样,大部分的村镇都是老人孩童留下居多。

  可黄毕洋不同的在于,这地方几乎见不到太多新建的房子,有钱的要么选择在外面的城市县城定居,再不济也会搬离这交通不便,相对闭塞的“高原上的丘陵”。

  “陆叶,陆叶……”

  就在陆叶因为一盘酸菜,联想到了黄毕洋村时,彭凌云的身影从门外跌跌撞撞跑了进来,神色无比激动地冲着陆叶招呼,“你快看,我有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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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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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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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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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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