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热门小说>我在1994>第四十一章 曾经的梦
  “这才正月初四就动工了,果然有钱赚,其实过节大家也没什么。”

  清晨的旧河堤上,陆叶喘着厚厚的棉衣,头上戴了一顶毛线帽,望着不远处河滩上的热闹场景,内心发出感叹。

  在汉X县这边是有个传统风俗的,叫做十五之前不做事。

  正月的上半个月,就是用来休息的,几乎除了家里的做饭买菜,走亲戚请客吃饭之外,稍微麻烦一点点的事情都懒得干。

  稍微做一点事,被其他人看到,是会被挤兑和嘲笑的。

  其实这点全国不少地方都有类似的情况,当然具体风俗可能不同,或者没有形成这样的习惯。

  但春节的情况大抵都是如此。

  只是让陆叶没有想到的是,今年的情况,彭严处两个小队这才出了“三天年”,所有人就已经动员了起来,这汇总情况着实让陆叶有些意外。

  他原本估计着怎么也得出了初十才会动工,没想到这才初四,这么多的人就都动了起来。

  “看来金钱真的是奋斗的动力。”

  陆叶吸了吸鼻子,感觉河边吹得人有些冷。

  不过这个时候,他也没有其他地方可去。

  他一家从给外公外婆拜完年之后,今年就没有再遵循曾经记忆里那种一家吃一天的习惯,反而他爸妈都动了起来。

  陆火兴这边不必说,他如今算是领头羊,很多人正月里都没跑亲戚,或者草草一天弄完,大晚上便眼巴巴地跑到陆叶家里催促。

  至于他妈妈叶元秋,今天一大早就骑着自行车出了门。

  初二那天在外公家,也不知她从谁口中得知了有会做那种做光饼的器具,提了两斤糖直接就跑去了。

  光饼是面制品,而且烘焙讲究火候。

  叶元秋做灯盏糕和清明粿这些基本没什么难度,毕竟从小到大都有做过,手艺不错,在上云头的过路司机那里也赢得了一定的口碑。

  可光饼她这还算是第一次,至少在开工之前,先要练练手。

  “我觉得其实后来我这算是有些较真的精神,可能就是继承了我妈。”

  想到这些,陆叶也不由感慨了起来。

  他身上的毛病很多,其中不少和他老子陆火兴类似,但优点其实也不少,这个应该是来自于他妈妈叶元秋给他的教育。

  比如,陆叶在面对一些“白食”,也就是白得的好处,或者用后来的话说,免费的东西时,他都会保持相当克制和理性。

  免费的其实是最贵的。这种话叶元秋说不出来,但其中的道理却懂。m.miaoshuzhai.net

  给陆叶的教育就是绝对不轻易去碰那些不属于他的东西,或者贪嘴眼巴巴看着人家有好吃的,在那里垂涎。

  而是要低头努力做好自己的事情,看看自己有什么,可以去做什么。

  这些道理很多简朴到了极点,但点点滴滴其实慢慢的就构成了一个人的性格,为人处世的方式,面对不同事情时,所能够选择处理的手段。

  当然,这只是一方面。

  一个人的成长和他后来的学习,接触的环境,自我思考反省依旧有很大关系。

  “我现在也真的确实是太无聊了,老是想这些形而上的东西。”

  胡思乱想了一阵,陆叶不禁也摇摇头。

  从开始让“父母”动起来之后,短期之内他其实就没什么插得上手。

  就算有不少主意和后续的手段,但事情只发展到这里,并没办法快速推进。

  生活本身就是这么一点一滴构成,没办法跳过,也没办法快进。

  他偶尔也想眼睛一睁一闭,好几天就过去了,然后父母已经小有成绩,他可以继续给予“指点”。

  可是生活并没有做到,依旧只能每日不是看一些电视台播放的陈旧电视剧、广告,就是无聊发呆。

  河堤上的凉风从衣领灌入,让陆叶稍稍清醒了几分。

  他觉得这么耗费光阴下去,也不是一回事,应该找一点事情。

  哪怕是他想混吃等死,可这个年代,什么都没有,想打个WOW、LOL、农药之类的都不可能。

  还是需要找点东西消磨一下时间。

  “我上辈子曾经最梦想做的是什么?”陆叶低声自语。

  在从学校走上社会之后,其实对于人的改变是极其巨大的。

  尤其是在后世,某种意义上真的可以成为物欲横流。

  陆叶觉得从他踏入社会,最初只是想找个工作,后来觉得工资低了,为了高薪跳槽。

  之后又觉得给人打工不如自己干,干脆创业。

  说来说去,其实为的是钱。

  这个是英雄胆。

  资源、人脉、事业,甚至爱情,很多东西都依附其上,或者说相辅相成,如影随形。

  人在那样的时代里,很多初心、梦想、坚持,早就不知道被丢到哪里去了。

  打工的时候,算得是工资多少、加班费多少、奖金多少,房贷信用卡还了没。

  创业开公司了,睁开眼睛想的是货款,负债,要养活多少人,这笔的利润多少,公司会不会死,能不能拿到投资,怎么让合伙人多投钱,自己还能多占股份,公司会不会有一天一下就死了。

  稍有空隙,不是躺着在家睡一天,就是找人约饭,玩手机、看电影、打游戏……

  仿佛人已经彻底榨干。

  如同那句说的,别和我谈什么梦想,我活着就已经耗费全部力气了。

  至于那些梦想啊,热情啊,什么都记不住了。

  还不如干脆点,你告诉我能给我多少钱?

  “可这一回,这一世,我应该去做一点自己喜欢了吧?”

  如今的家庭情况只是有了一点微弱的改善,但已经在继续下去了。

  重活一次,陆叶大概也真正看清了其实这读档重生的好处。

  其实就是有了一次选择的机会。

  “其实我最想做的事情——”

  陆叶微微闭上眼睛,陷入回想。

  从工作到大学,再到高中,再到初中小学……

  想起来的事情有很多,比如十岁的时候父母问他要做什么,他曾大言不惭地说老师说我唱歌好听,要当个歌唱家。

  小学拆了四驱车,用马达做了个小木船,还拆了一个收音机,觉得自己很有天赋,要当个发明家。

  中学那会,古惑仔的电影正在内地流行,乡村中学荼毒正重,小混混多如牛毛,他也想过当个大佬。

  还有后来体育成绩不错,又觉着或许能成为运动员什么的。

  后面还发过梦,写书当作家,演电影当明星,

  这些短暂的念头想法,几乎充斥了人生成长的每一个阶段。

  所有的画面仿佛浮光掠影,在陆叶的脑海里快速闪过。

  最后——

  定格在了一个画面里。

  那是个汉X县少有的大雪纷飞的冬天,记忆已经很模糊了,虽然在这个时间线上,其实发生在去年。

  一个三十岁出头的中年人扛着一个黑色的巨大摄像师,满脸笑容地和遇上的许多人打招呼。

  “友寿,你这是在干嘛呢?”

  “我啊,拍个雪景。”

  “雪有什么好拍的,临州不是也下雪了吗?”

  “哈哈哈哈,家乡的不一样,留个纪念留个纪念。”

  “你这个……是摄像机吧,多少钱啊?”

  “也就一万多,买来玩玩的。”

  “嘶——”

  倒吸凉气的声音和啧啧赞叹的声音不停响起。

  “叔叔,拍我!”

  “舅舅,我我,我在这里,拍我,我做了一个雪人。”

  一堆的人欢欣雀跃地跟着中年人后面,有五六岁的小孩,也有十几岁的少年少女,个个高兴到了极点。

  偶尔,那个中年人会将镜头对准那些闹腾的小孩,随意地扫了扫,然后又继续往前。

  那时候的陆叶,可怜巴巴地跟着那些小孩的后面,眼里满是好奇,不太敢靠近,也不想远离。

  他那时候还不太明白一万块是什么概念,但只知道家里爸妈经常念叨着几十块钱几百块就很难赚。

  “来,我们看一看今天拍到的雪景,里面还有很多人在。”

  拍摄结束后,很多人又再次聚集在了一起。

  录像机里塞入磁带,在一台方方正正的电视里播放出了画面。

  那是陆叶第一次被震惊到,白色的雪,熟悉的地方,熟悉的人。

  “哎呀,陆叶也被拍到了。”

  陆叶记不清是谁喊了这么一句。

  但他记得,他自己出现在电视画面里的样子,瘦瘦小小,挂着鼻涕,大大的眼睛里闪烁的是好奇和不解。

  “其实后来短视频发展起来的时候,我曾动过念头要认真的搞,只是船大已经不再好调头了。”

  陆叶心中默然叹息。

  回顾起来,曾经想做的事情很多,但最难以忘却的,还是小时后第一次见到有人用摄像机拍摄,然后在电视里看到的画面。

  只在电视里发生的事情,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那种震撼感,哪怕过了几十年依旧会激荡人心。

  “把我看到的,想到的,拍出来给更多人看,其实这才是我最初想做的事情。”

  从高中到大学再迈入社会工作,陆叶空闲的时候也看了很多网文,其中他最喜欢的是文娱类。

  不是看人如何泡明星装逼打脸,而是那些人写拍电影的故事,总是能够对他有强烈的吸引力。

  还有哪些什么“十三邀”、“圆桌派”之类的访谈节目,只要是访谈导演的,他都很喜欢看。

  并非是看这些导演如何如何说起自己的人生奋斗,而是想看他们是如何走进这一行,如何把脑子里的东西,一步步变成电影画面。

  “这么冷的天,傻站在这里想什么呢?”

  忽然,陆叶脑袋被轻轻巧了一下。

  陆火兴不知何时来到了他的身后,似乎看着他在发呆,忍不住过来将他拍醒。

  陆叶反应不及,脱口说道:“我想做个导演。”

  “什么东西?”陆火兴皱了皱眉头,似乎没听懂陆叶说的。

  “没有没有。”陆叶连忙摇摇头,和他老子说当个明星演员或许对方能理解,说个导演,大概他可能只在一些电视剧片尾字幕看过,还没能搞清楚这个词的含义。

  “老六啊,这车是不是不太够啊?”

  哗啦啦的泥沙声里,彭德斌从河滩走到了河堤旁边。

  “暂时先这样,我们总不能老是弄河沙出去卖,这河堤也得趁这段时间修起来,等开春之后雨水多了,可就比较麻烦了。”

  陆火兴见彭德斌过来,没再理会陆叶,晃着手里的一个村委干部用的笔记本,指着河堤说道。

  陆叶回头瞥了一眼陆火兴,这上午都过去大半,可他上衣夹着毛笔,一身衣服几乎没有沾半点泥灰。

  而且,往来忙碌的彭严处两个小队的人,几乎没有谁对这个有意见。

  偶尔有像是严友达那样爱计较的,低声嘀咕几句,被人听到了很快都会被不少人痛批一顿。

  尤其是之前在小队会议里,闹腾得比较凶的彭德汉,几乎如今就是陆火兴的坚实拥趸。

  去年年尾分钱,彭德汉拿到手一百二十块,看着这一百二十块不多,还钱都去了七十几,可省下的五十多快,他还是弄了十几斤肉和一个大猪肘子回家。

  肘子一家人年夜饭的时候是吃完了,可那十几斤肉,除了初二请客耗费了两斤,其他的都被用盐腌着,挂在家的客厅横梁上。

  不少人和彭德汉的心情其实都有些类似,有个把劳力好的甚至就直接出声,让陆火兴去干活,比他老婆都差一把劲。

  可要是说搞钱,人家是真给大家搞到了。

  既然能给大伙搞到钱,干那么点屁事还做什么?

  况且,去年年底分钱,账目透明,各家各户分的钱基本上所有人心里都是有谱的。

  陆火兴挑头也就分了一百多块,彭德斌差不多也是,和大家几乎就谈不上差距。

  像严春松那样家里有拖拉机的,挣的钱还多一些,大家都服气。

  算算当初小队开完会,到后面分钱,才多久啊?

  满打满算也就是七八天的时间,各家各户都弄到了几十上百块,这可真的是极其难得。

  如今不少人一年忙到晚,常常家里落不下几个钱,反倒前外债的比比皆是。

  “那也是。”

  彭德斌从口袋里掏了一包香烟,牡丹,这时候算是好烟了,递了一根给陆火兴,自己也点上。

  望着河堤上热火朝天的景象,彭德斌长叹了一口气,颇为懊悔道:“看着他们这股子干劲,早知道我就是把房子给抵押了,也要承包下来。”

  陆火兴将香烟在鼻子上闻了闻,他没有什么烟瘾,但偶尔朋友分也会凑上一两根。

  听到彭德斌的懊悔声,不由笑了起来,“德斌,你就是差了一步。”

  “唉,还是没有胆啊,活该我发不了财。”彭德斌摇头叹了口气。

  当初他撺掇着陆火兴带头承包河堤,本意其实和之前那个大混子蒋老二差不多的想法。

  修河堤就能够借此来卖河沙,凭什么让外人去卖,自己承包下来卖不就好了。

  可当初弄不出钱来,光考虑私人承包要垫付多少钱,还有以后要钱的艰难。

  或许脑海里曾经也飘过这么一个念头,但终究少了一份魄力。

  如今这以小队的形式承包下来,他虽然也能分钱,但到底不像是私人承包那么能来钱。

  陆火兴倒没有彭德斌那么心大,他向来都是一个小富即安,生活得过且过的人。

  从彭德斌口袋里摸出了他的火柴,点上抽了一口烟,摇摇头笑道:“你要是吃独食,这些沙石你还真不太容易卖出去。那个蒋老二我们两个小队的人不敢动,可你——”

  陆火兴掸了掸烟灰,“那就不一定了,都是知根知底的人。”

  彭德斌想了想,无声地点了点头。

  事实就是如此。

  两个小队的人,大家都是一起长起来的,谁不知道谁呢?

  看着小队里的人,在面对外人的时候缩卵,可他要借着修河堤卖河沙什么的,很多人一看到他挣钱肯定不会服气。

  “如今这样其实也不错。”陆火兴一手撑着腰,一手夹着烟,“大家都有钱赚,事情也能做成,这样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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