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国贞身上披着一身帕米尔高原上的手工羊毛细毯,能帮他遮住刺骨的寒风,这羊毛细毯是本地高原上的传统工艺,流传千年,名贵之极,但是他身上的这张就能值上个好几十贯钱,往常闫国贞自己也舍不得用,但这次北上,在军中缴获中多有这样的东西。
他虽然是私军,但也是军官,在最后军中自己内部的拍卖会上随随便便就买上好几件,想着待会给自己婆娘女儿,也是一样不错的礼品了。
闫国贞出身天竺洲西北部昌州伯领地内的昌州,其家乡在后世有个赫赫有名的名字,德里,历史上有许多朝代如孔雀王朝,莫卧儿帝国都建都在这里。这里浓缩着天竺数千年历史,是天竺历史最悠久的城市之一,按照宋人的说法,此地享有王气。
据说当年安王也有建都于此的想法,不过最后,还是因为本朝立足海贸,而德里地处偏僻而最终选择了孟州。
由此可知德里这座城市的影响力了。
闫国贞出身此地,自幼就名声鹊起,长大后出海组建私军,在海外闯出诺大名声,手上也沾染了无数鲜血,如今再次回乡参加藩国北伐,所想的不外是寄望于能够在北伐中得名得利,最佳者无外是立得大功,得个一功半爵的那当然是最好。
不过这种事当然是可遇而不可求,闫国贞原本也没想的太多,没想到如今功劳是有了,却意外卷入到军中内斗中来,这真是让他始料未及。
说道他如今的这个上司,闫国贞也是感觉心情复杂,任是谁都知道这年轻上司,真可谓是前途无量,天才横溢,浑身就几乎如同散发着某种光环一样。人人在他身边都能感受到那种天生的难以掩饰的强烈光芒。【妙】 【书】 【斋】 【妙书斋】
李哲所做的种种,实在是太耀眼,从古到今也很少见到如此可怕的天才。这种的天才往往光芒太盛,给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让人不得不臣服。
本来嘛,战场上,以强者为尊,能上得了战场的人往往都会彼此不服气,一个人很难压服另一个人。彼此之间免不了会有各种竞争,有人或许还会嫉恨,暗中绳营狗苟一番,
但李哲这种天才,却是光芒四射,实在是太强,仿佛是天生就应该是战场的主宰一般,几乎让人起不了任何相争的心思。
就像眼前的这一战,先前闫国贞还以为,这次面对蒙古人大军来袭,心中还有些惴惴,一他多年的战场嗅觉,怎么着都觉得这次要凶多吉少了,曾经还准备想要给自己留下后路,准备逃跑呢?谁曾想人家李哲甩手一记奇思妙想就摆脱了困局。
壕沟加胸墙,他和王凫子几个也算是打老了仗的军人怎么就想不到这等奇招呢?眼下己军大营被这么一弄,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一招,竟转眼间就在河谷中硬生生起来了一座铜墙铁壁,虽然比不上那些天堑绝险,但对于急匆匆而来毫无准备的蒙古人来说也已经恐怕绝不下于天下雄城了吧!
那些小兵们从这小小胸墙上感觉到的只是一种安全感,能够躲在墙后安全的上弹,射击,尽情的杀伤敌军。对己军军心士气的增益也不是一点半点。
而在他们这些戎马半生的老军官来说,这简直就是羚羊挂角的神来一招啊,其最重要的还是可以就地取材,随时随地都可以,这种方法完全具有推广的价值,如果这一招在此战中可以体现出价值的话。那么今后,是不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这一招都能通用。
随时随地都能改变地形的招数啊,这种战术今后能发挥的战略价值又该有多大。
李哲这看似随手的一招,简直是让闫国贞你这种老兵痞茅塞顿开,细细想来,这几乎可以演化出无数种变化,这简直是完全可以当做一种常规的战法来用。这是何等可怕?
简直是化腐朽为神奇,大巧不工的一着。
说起来地穴掘进战法在古代战场上并不是没有,但却硬是从来没有人想到将之应用到现代战场上,能想出这样的战法的人,其在战场上又该是多么可怕?
这样细细想来,这样的奇才怎么可能被打压的住?
此战大军的统帅王禀将军他不清楚,不知道他为什么打压这样的人,但这样的人如果打压不了反噬起来的危害,那王禀即便是天竺军界顶了尖的几个人之一,恐怕今后也难以善了吧!
毕竟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白首莫欺少年穷啊!
李哲这样的人,能让人从其身上看到无数可能,越是有着梦想的人越是会为其所摄!
原本闫国贞就有暂且投至李哲麾下的意思,这下更是坚定己心,跟着这样的统帅,纵横天下,每战无所不破,这才是大宋男儿酣畅淋漓的一生吧!
他虽然人已近中年,但心却还未老,绝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
正在沉思中的闫国贞感觉到脸颊上传来的一丝丝凉意,心中一动,伸出手来,掌心接住几片从天空中飘飘洒洒落下的小雪花,毛茸茸,遍体晶莹,宛若天地间狂舞的精灵一般。
下雪了?
闫国贞脸上笑容越发欢畅,起身拍了拍自家肩背上落下的积雪。
看这天地间自由舞蹈的精灵,如同品味一首透彻灵魂的诗歌。
这雪下的不大,但对宋军来说却昭示着胜利的喜悦。
极目远眺,眼睛透过望远镜那厚厚的玻璃看到,远方,十几里之外,在群山中露出的一角河谷中,尘土漫天而起,其中人影幢幢,源源不绝,犹如山海一般。
这是,等候多时的蒙古人也已经到了,可谓是到的恰当其时。
闫国贞就站在这山崖上,顶着寒风,犹如一个雕塑般定定盯着远方河谷的敌军,口中念念有词,半晌,霍然而起,甩甩身上的积雪,急道:
“走!”
说罢起身而下,带着手下亲兵,犹如猿猴一般在山崖上纵横跳跃,不一会儿下到山脚下,会和等在这里的手下和马匹,翻身跳上马背,一声唿哨,纵马飞奔而去。身后,只留给蒙古人一道淡淡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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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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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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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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