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末世小说>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155.蝉,螳螂,还有黄雀(五)
  “说的太好了!当断手的断手,当断脚的断脚,你们意大利人不是信奉天主教么?杀人是沉重的罪行,当以奉献灵魂慰藉死者!”加林查大笑,“先砍了自己的腿再合适不过了!我希望你死的更有宗教感一点,瘸腿去见耶稣多少能得到点宽恕!”

  “很遗憾我不信任何宗教,我只相信我自己。”恺撒冷冷地回绝,但仍旧把村雨架在自己的膝盖下方,他已做好了牺牲的觉悟,并不打算磨叽,任何无意义的对话都有可能让加林查更加暴虐。

  急促的脚步声从小巷尽头传来,身穿迷彩服头戴作战头盔的武装部队接管了整个小巷的出入口,这些武装反恐部队来的极其迅速,他们甚至特意关掉了警灯,为的就是在暴徒没有来得及意识到的时候就将他们封锁。最前方的部队假设起防爆盾阵列,后方是荷枪实弹的突击队员,两名狙击手已经悄无声息地爬上了二楼房顶,直接把这条小巷化作无人可逃的天罗地网。

  “巷子里的人听着!我们是反恐特种部队spc!你们涉嫌暴力犯罪,动用枪械,立刻放下手中的武器,投降接受检查!”被喇叭放大的声音如狂风般席卷小巷,简直震耳欲聋,整条大街上的吃瓜群众纷纷探头过来想要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被拉起的警戒线驱赶。

  “来的真快!天子脚下什么暴徒都得认罪伏法啊!”芬格尔小声都哝着朝恺撒靠拢,听到那些脚步声的时候他就解除了青铜御座,否则反恐武警们就会看到一只堪比猩猩的壮男。

  “把村雨丢掉!恺撒!”楚子航低声喝令,转身举手投降,朝着小巷外走去,脸上带着人畜无害的紧张表情,“请帮帮我们!这个外国暴徒绑架了我们的同学!”

  恺撒只花了一秒钟就理解了楚子航的意思,把村雨扔出去一脚踢到加林查脚下,武警们当然看得见加林查手里的家伙事儿,何况他还挟持着夏弥,他们只需要装作受害者就可以摆脱这个困境,而武警则会把加林查定为暴力目标。在这里的大家都是外国人,唯有黑发黑童的楚子航适合扮演本地良民这个角色。

  “站在原地!双手抱头蹲下!”警官经过喇叭加强的命令声喝止了楚子航,他们还没有那么好骗,不管楚子航是真的受害者还是暴徒之一,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控制住这里所有人的行动,事后调查会还给他一个清白。

  楚子航不得不贴着墙角依言蹲下,武警们的枪口已经近在迟尺了,但他还是没有放弃扮演一个受害大学生的角色,“那个光头手里有枪!甚至还有火箭筒!对付他要小心!”

  火箭筒三个字如重拳一般打在警官的心口上,他们只是接到了枪声的报警,却没料到逮住了大鱼,那个挟持人质的外国光头瞬间上升到可以被击毙的对象。

  “栋幺!报告情况!”警官启用了对讲机。

  “射角完美,可以确保命中,请指示!”栋幺就在小巷入口那栋阁楼的二层,加林查的视角里是看不到这里的。

  “更换麻醉弹,目标是那个光头。”警官下达了射击命令,他本可以直接选择射杀加林查,但加林查的手中掌握着人质,楚子航的证词更说明这个光头来历不凡,甚至能携带火箭筒这种重火力杀伤性武器,这就有必要尽量抓一个活口,说不准这家伙是他国间谍特种兵之类的角色。

  “如果你现在逃跑,说不定还来得及哦!”身后站着一整支反恐部队,芬格尔就非常有底气了,狗仗人势,满脸佞臣模样,好像巴不得把加林查生吞活剥。

  加林查的目光扫过那些全副武装的反恐武警,笑的有恃无恐,芬格尔的威胁对他来说就像一个经典的笑话,他什么时候怕过政府部队了?在南美,他曾多少次面对这样被无数把枪指着眉心的局面都安然归来。

  他用右手架枪威胁着夏弥,往左侧走了一步,左手高高举起,比出了一根中指!

  简直狂妄到没边了!一个外国暴徒,在中国的领土上绑架人质,动用枪炮,甚至敢于挑衅已经包围他的反恐武警!

  警官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下心中的怒火,他是现场的指挥,不能因为暴徒的一点小动作就乱了心境。确保栋幺已经换用麻醉弹,他下达了最后的进攻命令。

  “栋幺开枪作为信号,立刻突击!无论是什么人,全部确保逮捕!”

  这时栋幺已经换弹完毕,倍镜锁定加林查的眉心,这个目标身材高大非常好命中,栋幺很有信心。保险栓打开,压下保险卡笋切换到单发射击状态,栋幺果断扣下扳机。

  就在这一瞬间,他看见加林查抬起头来,对着自己的方向拉动嘴角,轻轻地笑了。

  栋幺是反恐部队的精英狙击手,从未因为反恐环境的恶劣失手过,可在这一刻,惊恐浸透了他的后背,他仿佛看到那个光头的眼睛里爆发出金色的光芒,危险,致命。身为狙击手的第六感告诉他这一发子弹要打空了,因为目标看见了他的位置!他能躲开!

  这个距离上子弹命中不需要半秒钟,出膛的麻醉弹螺旋射向加林查,他只是轻飘飘的歪了一下脑袋,那颗本该在他眉心上绽开来的子弹就擦着射入了青石地板。

  恺撒亲眼目睹了这一幕,这似曾相识的感觉让他想起刚刚自己的那致命一枪,也是这样被加林查轻易躲过,这家伙难道是看的到子弹?不……不对,那种反应的速度与其说是他看见了致命的武器,不如说是他预判了对手的进攻!

  栋幺的枪声响起,这是总攻的信号,四颗黑色的圆柱被高高丢进巷子里,随即大量浓烟喷射遮蔽了视野,已经换上红外探测目镜的突击队员拉下面罩隔绝烟雾,伴随着防爆盾突入小巷。

  那是高效的烟雾弹和催泪弹,因为目标是活捉小巷子里的暴徒,武警们临时更换了备用的武器。

  浓厚的烟雾在小巷中肆虐,武警们大概想不到这里的所有人都对催泪弹有很高的抗性,龙血确保了他们短时间内置身于这种环境里的行动力,烟雾弹和催泪弹并不是对付混血种的好选择。尽管如此,视野仍旧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楚子航保持着蹲在墙角的姿势,他深知如果这时候行动会被武警暴力执法。

  但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臂膀,只是这一瞬间楚子航就能确认那是夏弥,冰冷中带着一点温暖的触感是女孩子体温的特质。

  他心里略微惊喜,刚想说你怎么挣脱那家伙的,就把夏弥一把强行拽了起来。

  “走了啦!还在这抱头蹲防假装什么良民!难道你希望被警察叔叔带去盘问喝茶,问你是哪国派来的间谍吗!”夏弥把村雨递给楚子航,楚子航看不见她的脸,只是隐约知道自己面前就有个人。

  就在夏弥吐槽的功夫,楚子航看见一个高大的人影从巷子之间的夹缝中翻墙跑路了,看身影也不知道是恺撒还是芬格尔。

  他忽然明白过来,作为一个中国人,他打小就在心里印上了警察叔叔是我的好朋友,有困难就找警察叔叔的想法,却没想过在反恐执法中,武警最优先的是确保现场的安全,他们甚至无法辨认谁才是敌人,刚刚拿着凶器的可不止是加林查,恺撒手里的村雨也是明晃晃的,他和芬格尔恺撒夏弥都算武警眼里的暴徒。

  搞清楚自己的立场,他便拉着夏弥狂奔起来,第一个武警已经冲到他们身边了,楚子航不得不用村雨的刀鞘勐击上去,武警震惊地看见手里的防爆盾嘎嘣儿一声出现了裂痕,跟着他就被一脚踹到了角落里。

  几分钟后突击队员们从渐渐散开的浓烟中归来,一个个拉拢着脑袋面面相觑,这还是第一次,他们执行任务不但失败了,甚至连一个暴徒的踪影都没有抓到。

  警官气的把对讲机勐摔在脚下,指着部下们的鼻子怒吼,说今天如果还是一个都抓不到,任由这些暴徒在帝都肆虐,那么你们也不用服役了,回家挖地瓜也许更适合你们!

  午后,琉璃厂的闹剧终于告一段落,小巷子里的商家打扫打扫门前,又重新开张了,古朴的店招擦的锃光瓦亮。

  林凤隆从小巷子的拐角出探出个脑袋来,鬼鬼祟祟的左看右看,又回头瞅瞅,确保没什么人盯梢自己,他才句偻着快步走向凤隆堂。

  门板上全是被手枪射出来的洞,帘子也被打的稀碎,他心疼的不行,一个上了年纪的人总是喜欢把老玩意儿摆在身边一起生活,不管有用没用,这家店里的每样东西都像是他的朋友那么珍贵。

  店里到处都是黑黢黢的,恺撒那一发喷火枪点着了很多东西,好在武警们来帮忙把火灭了,由于没能找到店主,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谁也没想到店主躲了大半个早上,还敢偷偷摸回来。妙书斋

  林凤隆拉开了角落里的那个抽屉,几十张金色的地铁卡还好好地躺在里面,这让他那张老脸上露出庆幸的微笑来,这些东西才是他骗钱的招牌,地铁卡可以轻易制作的秘密绝对不能丢。

  一只大手从侧面伸过来握住了林凤隆的手腕,他惊得几乎跳起来,扭头看向那个根本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的家伙,愣住了。迎面是一张贱不兮兮的笑脸,有着典型日耳曼民族的特征,年轻人看起来有些灰头土脸,似乎他在这里藏了很久,因为他知道林凤隆还会偷偷回来。

  “你……你是?”林凤隆结结巴巴的,他早已不是当年的小伙子,面对这家伙的铁手,他根本动弹不得,唯有祈祷这小伙子不是来找茬讨要保护费的。

  “芬格尔·冯·弗林斯。”年轻人自报家门,他把林凤隆请了起来,用袖子扫扫椅子上的灰尘,示意他入座,并且很亲切地沏了一杯茶,他甚至知道这个店里的东西都放在什么地方,“我想您应该不知道这个名字,毕竟我出生的时候您已经离开家很久了。从血缘关系上来说,你是我爷爷的爷爷。”

  林凤隆觉得这真是匪夷所思的一幕,两个德国人,坐在一家被火烧过的古董店里,用中文攀亲戚。

  芬格尔表现的堪称亲切,但林凤隆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他已经离开了德国100多年,连同他的故乡,他的家人。这期间都已经打过两次世界大战了,他曾经熟悉的友人也许早已化为现代战争里的炮灰,但他仍旧还好好的活着,深陷于内疚,痛苦,还有自责之中,畏惧某一天会找上门来的恶徒……就像眼前这个自称是他亲戚的日耳曼人。

  “你认错人了。”林凤隆摇摇头,在椅子上蜷缩起来,像只句偻的老鹌鹑,只是这个动作,他就剧烈的咳嗽不止,任凭谁都能看出来这个老人真的已经命不久矣。

  芬格尔起身轻轻拍打着他的后背,“不会认错的,你的照片时至今日仍旧挂在庄园的大堂里,每个暑假我回去都会看上很多遍。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认为你早就死了,但家里的老人都知道你绝对不会轻易死去,因为你的言灵很匪夷所思,它是迄今为止少有的与生命本身直接挂钩的言灵,龙族曾用这种力量缔造生命。”

  林凤隆的童孔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着,芬格尔的每一句话都像午夜敲打着门扉的恶灵,那么轻描澹写,却叫人不寒而栗。这些年来他在这个本不属于他的国家辗转生活,经历过最困难的时期,那段日子他甚至只能和身边的人一样穷到天天出去挖野菜吃树根,半夜躺在破席上吐的颠三倒四,思考为什么自己会过上这种日子。

  每每这种时候埋藏多年的恐惧就从心底悄然迸发,他很清楚沦落到这步田地是他自己的选择,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像他这种人,早就该被枭首挂起来让人泄恨,可他仍旧努力活到了今天。也许在他心中,一直渴望着某天会有像芬格尔这样的人坐在自己面前,把陈年往事一件件抖落出来,悉数他的罪行。

  “你真是我的玄孙?”林凤隆抬眼看着芬格尔,这样近距离的细细观察,他确实感觉到眼前的人和自己有那么一点相像。

  “否则我怎么能知晓您的秘密呢?”芬格尔耸耸肩,“弗里德里希·冯·隆先生。”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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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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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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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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