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末世小说>纯原乡>第一百七十六章 手写纯白的从前
  如果,青春要用一种颜色来概括,我想那便是纯纯的、浅浅的——假如抬头看清朗的天空,应该就是那样子的。

  今天,我翻出了初中和高中的班服,还有很多回忆感满满的东西不在身边,但每隔一段时间,看着这些物事,脑海里多少能稍微找回一抹淡淡的、类似于酸酸乳味道的情绪。

  耳机播放着汪苏泷的《有点甜》,我开始不紧不慢的写这一章。

  我会加油的٩('ω')و

  ……

  《聪明信条》

  •对那些总是笑嘻嘻的人,

  讲道理之前呢,最好带点娱乐性,

  这样他们会更容易听进去一点。

  •表演给他们看,

  这就是我现在做的事。

  •如果你想展示你的聪明

  请放心,总有另一种人

  让你随时崩溃。

  •一直觉得,解决麻烦,首先就是要关掉那些零七碎八的嘴。

  •去询问别人,其实有时候并非没有明确的想法,只是为了更加坚定自己原本的想法。

  •女人吸引男人,就是让他觉得你很需要他,男人则相反,男人是要时刻凸现自己的重要性。

  •音乐是纯粹的,小说是美好的,电影是普遍低俗的,生活是不定的,只有自己的心,能决定在这精神贫瘠的城市里如何去留。m.miaoshuzhai.net

  •想找一个人静静依偎,每天散着步看夕阳,一起喝茶,如此简单的事情,却需要一生的力气来实现。

  •美丽的颜色陶醉了我的眼,多样的“艺术”重塑着我的审美,漂浮的烟味和夜里的喧嚣堵住了我的鼻子和耳朵,简单来说,我的身体失去了原始的欲望,我的精神慢慢被瓦解,一切表达的可能,都湮灭在孤独而疲惫的夜。

  ——

  在这灰色的雨前,就该避离纷扰,听一些应情景的音乐,让日益迟钝的我慢慢敏感,多思。

  是的,我也可以选择放任,让自己成为一个世俗的人,但我仍不想放下想象的可能,或许这空虚的想象是我对抗现实压力的最后底线。

  其实,蛮怀念十多年前的,虽然现在我也不过二十出头,但我认真想着,自己真的不止一次怀念从前,那个不只有电视机和作业,还有夏夜富有激情的雨和秋天的落日、冬天的雪、春天的风,没有智能手机,却可以自在玩耍的、在青春期拥有各种浪漫想象的我,在孤灯下不倦地手写着……直至有一天这些通通变成了回忆里最甜蜜的标本。

  简简单单的生活,这才是我想要的,尽管所有人都在排队竞争,我却只想置身事外。

  直至这一天我彻底懂了,文学的意义本就不是对现实的临摹。文学,本该更纯粹,应该创造另一个超越现实压力的自在空间,让更多疲惫的人看到后,精神上能够有所依托,尽管是虚幻的,可,真实的世界若美好的话,我们何必需要信仰?

  我的梦,多是通向一个接近自由无碍的、童话般色调却有些晦涩的小地方,在那里,我常常可以经历许多碎片的事件,或惊悚,或悲伤,或喜悦,一个人仿佛失去了重量,轻轻一踩就飞了起来……那种自由感是难以言喻的。

  我相信梦,这是一个和现实相反却又彼此依偎的奇妙世界。那里的村庄依然是村庄,怪物却不知从何而来;我也依旧是我,却不知为何总在凌空奔跑;女子依旧是不知名的女子,但奇异的是每次梦醒,我都会格外思恋梦中邂逅的种种。

  ……

  其实我也知道自己写的东西有一半以上挺没意思的,但是我不敢停笔,哪怕没有灵感,我也会在贫瘠的大脑里强行挤一些东西来填充。

  因为一旦长久不写,内心就懈怠了,文笔也慢慢生疏,想重新拾起,又需要再次付出大量时间。

  现在的我,自然早已不能如十三四岁那般,仅凭着一腔热血和幻想漫无目的地写,我现在需要更多思考,更多理性的东西限制了我的前进,但也因此,在理性和感性的来回碰撞中,我才能发掘更有层次感的内容。

  要说这些年文笔的进步的话,其实很不明显,只能说为了迎合读者,越来越口语化了(其实就是把原本一句话能概括的事情分成好几句来解释,而不是跳跃式的那种……类似于意识流),在叙述上也尽量用一些大众能看懂的字眼,最好读出来也能很通顺。如果我自己给自己看的话,那么会写的很飘很乱,时不时夹杂一些古语和病句,文艺人大概勉强能看懂,但普通人就头疼了。

  上一章说了,我对雨的描写,已经难有突破,今天想了想,其实也是因为,在之前的文字里已经把这种激情用光了吧。

  在只能手写的那些年,我就已经投入许多感情,也写出过许多好的句子,只是如今保存在身边的很少,能让我重新再写一遍的心情也是没有了。但,我觉得,在写《一把遗弃多年的老剑》的时候,我对里面的场景和环境描写的是不错的,缺点就是篇幅小,而我到现在都没有时间和勇气开启新的故事,因为我实在太怕写崩。

  记得似乎《一把遗弃多年的老剑》的书名被人吐槽过,不过我也没办法,好听的书名都被别人用了,自己只能整点不一样的,况且我一直觉得这书名搭配着那黑白墨色的封面显得很有逼格,嘿嘿,直到后来无意中发现另一本书和我的封面重了。

  在写《原点少年的行程》的时候,为了想这个书名我也是绞尽脑汁,不过还好这个名字取得还行,就是和书里内容没啥关联。到了写简介的时候,我也愁的半死,因为我当时还没把整本书剧情走向构思好,最后把原文那段“火之瞳,重燃——”给搬上了。这本书回忆起来,在包装上我最失败的是封面选的不太好,明明是偏玄幻多点,结果用了一个看起来像轻小说封面的二次元美少女。

  有了这个惨痛教训,我在创建后面的《纯原乡》和《一把遗弃多年的老剑》时候就谨慎了许多。

  ——

  忽然记起来,高中的毕业照到现在还没领,毕竟距离问题,加上忙,唉。

  我在群里问了句,希望有人给我发吧,算是弥补中学时期除了没有表白之外的一点遗憾。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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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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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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