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重生小说>重生王伦之我的梁山>第5章 山大王时代的开始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马上林冲,所以马军这一块交给林冲绝对是应有之义。步军么,目前杜、宋两位首领都不是这块料,所以都由林冲兼着。战场上马步不分家,倒也不怎么突兀。

  但是管理水军绝对是新的领域,便是林冲自己也觉得很难胜任。东京不是没水军,但是由于地处平原地带,水军作用不大;加之黄河之侧并不适合练水军,所以这一块正是他的薄弱环节。

  对此,王伦却胸有成竹地表达了乐观。笑话么,别人不知道,他难道还不清楚,有能力的水军人才就在眼前:梁山边上石碣村现成的三阮兄弟不就是打造梁山第一支真正意义上水军的奠基人?

  “无妨。水军这块,小可便即处理了,只是马军和步军的训练这块还得教头生受。小可这可是把梁山主力都交与教头了!”

  望着王伦的淡定从容,林冲不知深浅,以为他对水军的管理已有打算,便唱了个喏道:“不劳哥哥吩咐,马军和步军,林冲自当尽心!”刚入山便被赋予如此重任,他深感肩有压力,也暗下决心一定要做出个名堂来,不负王伦之托。

  王伦看着他谨小慎微的样子,不禁有些同情,毕竟也曾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虽说前缀的“八十万”只是个噱头。目前对方可是梁山第一号可用之人,也是为了拉拢,便笑道:“都是自家兄弟,教头何必如此生分?”

  杜迁、宋万、朱贵自有自己的一摊子事要处理,他们本来也不会置疑王伦的安排,便都一齐笑起来道:“林教头恁地客气!”

  其实他们之前对王伦也很“客气”。

  原本梁山的众喽罗都是训练有素,现在整队起来甚是轻松。一是人数尚少,二是林冲确实有能力,三是王伦作为梁山创始人的威望不是盖的。只半天时间,新的编制便已形成。

  三支步军百人队,都各定了都头、副都头,俱都是从小喽罗中的矫矫者中挑出。宋朝军制,百人为一都,首领唤作都头。梁山诸人都是三山五岳的人,早已熟悉了大宋这套军制,所以王伦也不准备改变。

  倒是马军一都,按宋制,首领该唤作军使、副兵马使。王伦嫌碍口,也称为都头,以后遂成为定制。至于更高一级也是宋朝军制的基层作战单位“营”,由于梁山满打满算的战兵才堪堪五百人,只能留待将来了。

  林冲在公事上却是个火急的性子,或许是他心里有火吧,一旦王伦给他放开手脚,他便片刻都等不得了,立刻展开了魔鬼般的训练。当然他确实有两把刷子,不但自身武艺高强,在训兵上也是颇有心得,反正众喽罗在他的操持下军容军貌日见过硬,此是后话。

  王伦此时方能从繁重的军事活动中脱身。说实在的,不管是前生的他还是今生的这幅躯壳,对军事都是一窍不通。有林冲这种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他正好有时间思考山寨的未来。

  那个王伦已成为过去,如今的自己也再也回不到未来,此时此刻,摆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很荒谬的选择:是继续做梁山寨主这份有前途的事业呢?还是摇身一变、辞了这份把脑袋别在裤腰上的差使呢?

  弃梁山而逃肯定是不现实的。不说即将迎来的大变,普通人在乱世不如狗;便是以自己现在的名头,走到哪里也都是被官府各级公人猎奇的份!

  唉,不多想了,还是好好做山贼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吧!

  说是有前途,因为他知道,现在已是北宋末年,留给当今徽宗皇帝的时间已经不多了。靖康之变,金人南下,万里疆土上的生灵涂炭,大宋将有百年未有之变。只要像曾经的宋江一样广纳贤才,梁山在自己的麾下不敢说不成气候。那时候择一良机在乱世寻找机会,未始不是出路。

  当然像宋江那种毁了山寨把兄弟们往绝路上带以成就自己的荣华富贵的事,王伦可不会干,他可没有那种高尚的觉悟为末代王朝陪葬。

  不过做山大王毕竟是一件很有风险的事。大宋已有百年基业,军事上对外虽然孱弱了些,但是凭借百年的沉淀和超强的经济实力,哪怕首脑被一窝蜂掳走,哪怕只用天灵盖对上金兵的狼牙棒,赵氏江山仍然又延续了百年。这份实力,不能不多想。

  历史上真实的宋江起义并没有书中写得那样波澜壮阔,农民起义像王小波、方腊都是一鼓而平。现在的宋帝国就像一个苟延残喘的巨人,只要它没停下最后一口气,随时都能把蚂蚁压死。

  王伦和现在的梁山就是那只小蚂蚁。

  兵马、钱粮、人才、战略生存空间…都是问题。小打小闹可以,但一旦搞大了、遭朝廷盯上,那就离死期不远了。

  离大批好汉们上山还有好一段时间呢,现在得低调!

  并且梁山的发展是随着宋江上山才有了跨越式的前进的,但是王伦绝对不能等到那个时候出现,因为一山不容二虎,更是他和宋江的理念格格不入。

  所以对王伦来说,要想认真做山大王,很不容易:他必须用自己的名誉招揽各路英雄。他现在的名望远不及及时雨----人家只要提到宋江的名字就是纳头便拜,假如和他之间有了交集,自己该如何应对?www.miaoshuzhai.net

  宋江大概率没有机会和自己抢寨主之位了吧?说什么也得把他扼杀在摇篮里!

  自己作为贼头,肯定不可能像他那样仗义疏财,但自己也有优势,那就是可以光明正大地杀富济贫!这不,当天下午,他就安排人把“替天行道”、“除暴安良”的杏黄旗挂出来了。

  当然,聚义厅的匾额也安上了。

  对于王伦的这个决定,林冲表示欣慰。要不是这个万恶的朝廷,他本来可以过着朝九晚五、妻贤家富的小资生活的。

  现在只能像丧家之犬,所以他的心里充满着对朝廷的仇恨。王伦此举,正合他心意,于是也更坚定了跟王伦走的决心。

  招兵买马,跟朝廷对着干!不然的话,怎么替天行“道”?

  随后梁山泊“不扰民”的口号随着四方的客人开始向远方传播。

  这宣布了一个时代的开始。

  只是大宋会给他时间吗?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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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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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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