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分吉凶,说到凶树,最常听到的是槐树,民间传言,槐树之下,多有鬼怪聚集,老是待在槐树之下,容易撞邪。
枇杷树也类似,枝叶茂盛,阳光不能穿透,久而久之,阴气就聚集起来了。
按照老年间传闻,枇杷树能招魂,孤魂野鬼,会往树上靠。
明朝的大散文家——归有光,在《项脊轩志》里写过一句话。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词里所记录的,自然是归有光深爱亡妻之情,但只有懂枇杷树的招魂传说,才能真正理解归有光为什么要种枇杷树。
在如此凶的树下坐着,我是浑身不痛快,要换地方听评书,许德胜连忙把我拉住,说:你干嘛?
“这树凶,不吉利!”
“你还在乎这个?咱们出马的行当,才是全天下最不吉利的!”
想想也是啊,我都走江湖出马了,还在乎一颗树的吉凶?
我重新坐了下来,许德胜嘲笑我,说我当出马仙的时间还不长,气质都没跟上。
“不扯了,三侠五义开始了。”我继续躺好。
评书很精彩,但美中不足的是——在听评书的时候,我总感觉靠着的枇杷树,阴森森的,跟个人似的,舞舞绰绰,我们笑,叶子跟着张扬,我们俩聊天,叶子婆娑作响。
在我听完评书回屋的时候,我还总觉得这枇杷树不太正经。
宽厚的叶子,无风无雨,竟然摇晃得挺欢快,发出的声,跟人说话似的。
“别是我们哥俩,招惹了这枇杷树吧?”我说。
“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许德胜拽着词批判我,还顺带着给我来句“callback”,数落我,说:“你还说我五迷三道的,我看你才神经兮兮呢,甭废话,进屋睡觉。”
许德胜大步进了屋,翻身上床,准备睡觉。
我没有直接睡,而是从背包里,拿出了青衣娘娘的绣花鞋。
这鞋是娘娘的,下午睡了一会儿,放包里没事,但晚上睡觉,得放在枕边,不然对娘娘不敬啊。
鞋子摆好,我就躺下了,可怎么都睡不着。
以前在招待所睡不好,是因为小叔打鼾,那鼾声,跟冲击钻似的,一直往我的脑门里“咔咔咔”的钻。
现在小叔不在,但许德胜睡觉,另有威力。
说起来他也怪,白天他身上怎么着都没味道。
可现在他一睡觉,浑身就散发着一股子骚味。
这种骚不是狐臭,也不是汗脚,就类似于黄皮子、狐狸身上的那种味。妙书斋
这味道,好有一比,两斤臭豆腐抹在一斤榴莲上,再喷了一瓶五百毫升的香水。
有芬芳的元素,但是……比纯粹的臭味更冲鼻子。
“老许啊,你被子盖严实点,味儿真大!”我吼了一嗓子。
许德胜估计快睡着了,被吼得不耐烦,有气无力的回了一句:胡说,我已经盖严实了!
过了几分钟,许德胜又说:你闻闻,没盖严实是这味。
说完,他杨手把被子掀开了。
好兄弟,说话就说话,别踏马动手啊,
他被子一掀开,立马,一股比刚才浓郁十倍的臭味,像浪似的,朝我扑打了过来。
我差点没被送走!
“行了,行了!赶紧盖上吧!”我捏着鼻子,都呛出了眼泪来,骂许德胜:老许,你是真特么行——一天到晚的有洁癖,结果还这么味,我呕了!
许德胜嘿嘿直笑,让我担待着点,说忍一忍就睡着了。
这忍得了吗?
我从晚上十点多,一直忍到凌晨转钟,楞是睡不着,就打算坐起来听收音机。
当时收音机没有耳机,如果开喇叭,就会吵着许德胜睡觉。
所以前面几个小时,我都不好意思开。
但现在……我必须开……你熏得我睡不着,我也吵你睡觉。
咱哥俩,谁都别想好!
我下了床,去窗户边的写字桌上拿收音机,结果,一不小心,我从窗帘缝里,看到了院子外头。
只见,院子里有人。
是马千山背着一具死人。
死人嘛,挺常见的,毕竟这是义庄,死人比活人多。
但不正常的是,马千山干嘛大半夜背着个死人,在院子里瞎溜达?
晒月亮?
我有点不解,但再不理解,这都是人家的癖好,不看就行了。
我打算回身,继续去听收音机,可就在这时,我竟然瞧见马千山把尸体背到了枇杷树边。
然后,尸体被马千山高高举起,脸朝向枇杷树的树干。
顿时,枇杷树开始有动作了,宽厚的叶子,跟蜜蜂翅膀似的,迅速扇动,频率太高,落在我的眼睛里,都感觉有点掉帧。
月光、院子里的灯,在枇杷树的周围,罩了一层白茫茫的光晕,随着树叶的扇动,光晕竟然也缓缓变大,然后又慢慢缩小,周而复始,落在我眼目里,竟然有种感觉——这颗枇杷树在呼吸。
随着一呼一吸之间,被马千山举起来的尸体,竟然嘴巴张开,吐出一股子黑气,随后黑气又钻入到树干里。
枇杷树更开心了,树叶摇晃得更凶了。
“这是?”我有点知道马千山在干什么了。
等尸体黑气吐完,他的皮肉又蒸发成了血气,也往枇杷树里钻。
枇杷树一瞬间,叶子、树干,都充盈成红色,是尸体的血气染红的。
果然不出我的预想,马千山啊,是在养鬼树。
这颗枇杷树,不是凶树那么简单了,他已经成了精怪,得进食人血、人肉、人魂。
最开始尸体嘴里吐出的黑气,就是暂时没有离体的魂魄。
“搞了半天,老马的庙神道行,原来就是仰仗这颗鬼树?”我心里对老马的神秘兮兮,有了新的认识。
家里养了个精怪,这在出马行当里的说法,叫“养堂仙”。
通常养堂仙的都不是什么好人,个顶个的邪门,毕竟堂仙吃的、喝的,可不是炒菜做饭那么简单。
所以马千山压根不是庙神,顶天就是个养堂仙的邪人。
随着马千山手里尸体的血肉,被枇杷树完全吃掉,就只剩下一具森然白骨,靠着骨缝里头的筋连着。
马千山把白骨往地上一摔,顿时骨架分离,他找了一把铁锹,在枇杷树边挖了个洞,把白骨埋了。
至于枇杷树周围的地下,还埋了多少具白骨,我就不得而知了。
要说马千山埋完了白骨后,又朝枇杷树跪拜了三拜,正想着走,忽然枇杷树的一根枝丫,跟手似的,抬了起来,朝着我窗户的方向,坚定的指了指!
遭了!
这难道是枇杷树仙发现了我,给马千山通风报信呢!
我连忙回了床上去装睡——还是许德胜那句话,天下出马的阴人,各个都有自己的隐秘,不要妄图去碰触,不然要遭杀身之祸。
如果马千山知道我观摩了他养堂仙的全部过程,指定不想我带着这个秘密离开义庄。
“还好躲得快!”我侥幸的说到。
但就在这时候……门外,传来了脚步声,扑通、扑通……
我的心,不由的揪紧了,同时也悄摸伸手,从床头的背包带子上,小心翼翼的摘下了防身用的折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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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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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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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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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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