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热门小说>这个杀手太稳了>第二卷第八十三章宋严世的反击(二)
  后来经过几天的相处,宋严世对那个年轻人越加的看好。

  能文又知兵,性格坚韧,几次考验里,隐见他心底的一股狠辣,这一点,就更让宋严世喜欢了。

  而且······

  那丫头喜欢他。

  不过,他也算有资格做我宋严世的女婿。

  那几日宋严世确实是心情大好,甚至他还想到了白世玄,在朝堂上,曾经他们二人视彼此为最强劲的对手,可他们二人却有一件相似之处。

  他们都没有儿子,也都有一个独女。

  白世玄最讨厌文人,不过要是见了这个年轻人,或许也会和我一样喜欢吧。

  宋严世不知怎么的,这样想着。

  可是后来,就在宋严世向年轻人表露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之后······

  大武国左相,宋严世!

  当这个名字被年轻人知道之后,他忽然楞在了原地。

  宋严世暗道:自己的女儿还算知道轻重,并没有因为私情,将自己的身份泄露给这书生。

  这也是宋严世多年来,一直给家里人立下的规矩,府邸不许立匾,外出不许说出任何有关他的事情。

  然后,就在下一瞬间。

  那个年轻人露出的眼神,让宋严世多年来都难以忘记。

  一种直觉,让宋严世莫名想要放弃招他为婿的想法。

  甚至!

  所谓,不为我所用,便要为我所杀。

  宋严世当时不知为何,心底起了杀心。

  可最终,因为女儿的出现,两个男人那日,没有继续谈话,后来一段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过话。

  直到几个月后,女儿忽然说要嫁给他。

  宋严世最不希望的,就是女儿和自己有间隙。

  加上宋严世确实爱才,可他心中又却总有一股忌惮,所以他想了个法子,想要让那年轻人自己退去,虽然办法说不上好。

  第一,女儿不能嫁,但年轻人可以选择入赘。

  第二,改名。

  清名二字,确实很好,但宋严世选了‘高升’。

  高升,步步高升。

  对于寻常人来说,这肯定是个吉利的名字,但是对于儒家的书生们而言,这个名字却太露骨了。

  就像史书上的那些权臣篡位登基,总要弄什么三辞三让的流程。

  书生们除非是爹娘取的,否则谁也不喜欢自己的名字透露出一种‘我就是想当大官’或者‘我读书就是为了当大官’的露骨意思。

  两件事,都带有羞辱的意味。

  ······

  ······

  上京城中,一片夜色,风雨欲来。

  凭栏而站,宋严世指尖轻轻的敲打着守边的栏杆。

  到底陆高升为什么要对付自己?

  这些年来,除了略带羞辱的给他改了名字,让他当县令,自己又有哪里亏待过他?状元之名,锦衣玉食,豪宅府邸,一切应有尽有。

  不。

  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排除掉所有的不可能之后,剩下的就是真相。

  陆高升······

  “六年前,把他送去做个县令,原本只是想打磨打磨他身上的那股戾气,却不曾想到······”

  养虎为患!

  天歌郡的郡守不是他的人,但也不是唐礼的人,或许天歌郡郡守会因为他左相的身份,不敢去打压陆高升,但肯定也不会特意关照。

  按照宋严世前几个月搜集到的消息,在这短短六年间,陆高升是完全凭借着自己的能力,一路高升,就连下一任的郡守之位,也几乎都已经是唾手可得了。

  思前想后。

  宋严世最终还是果断的下了命令。

  “传我令,让流狐把剩下的人全部散到天若府全府乡镇,至于他自己,挑上几个好手,立刻进入天若城,封锁陆高升的府邸,给我死死看住他,如我所料不错,粮草多半就是在他的手上!”

  “如果他知趣,什么都好说,如果非要和我为敌······”

  宋严世不说话,可却在脖颈处,做了一个滑动的动作。

  黑衣人立刻会意,低头答道:“是,宋相!就是小姐那边······”

  宋严世猛的一怔,一时间,他竟有了一丝犹豫。

  些许。

  宋严世淡淡道:“方才我说了,陆高升若是不识趣,便杀了他,一了百了,我的命令,不容置疑!”

  旋即,宋严世转身又问:“镇南军那只小队现在到哪了?”

  黑衣人道:“大将军接到密令之后就已经秘密挑选了一批高手,可是路程太远,而且您也知道,右相那边,也一直有人盯着大将军,因此仍尚未进入天歌郡,但据目前所知,已经快了!也就一两日的时间。”

  宋严世点了点头。

  他最后的杀招,当然不可能是流狐和那批临时召集的散兵游勇。

  镇南大将军手下的一批精锐人马,这才是杀招!!

  原本预计等到徐国押运粮草进入北地之后,那支人马才能追上,可眼下看来,一次谁也没料到的意外,或许也不全是坏事。

  黑衣人起身正要去传令,却听见宋严世又淡淡的说了一句:

  “用红鹰传令。”

  黑衣人眼眸圆睁,暗道这也太过不智了,便劝道:“宋相,红鹰是军方急递,非十万火急的军事不能动用,每次动用,都会在军部留下记录,这·····”

  “我用得着你提醒我吗?”

  宋严世的冷语,直接让黑衣人默默的低下了头。

  “陆高升不是唐礼,更不是天歌郡守那样的废物!对付他,必须快!必须狠!现在我和他拼的,就是时间!”

  ······

  ······

  这场梦,做了很久了。

  梦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其实我知道。

  我天生的这双耳朵,好巧不巧,总是能让我听见这个世界上的种种真相,比如······

  那年妓院,楼阁之下。

  这双耳朵听到一段对话:

  “嘿嘿,读书?李兄啊,这年头了,考功名还用得着读书?”

  “林兄三年前考得府试头名,自然了得,哪里知道我们这些人的苦楚。”

  “这···也罢,告诉你也无妨,其实,这考试,也就那么一回事,你塞点钱,让考官去选几张试卷,把名字一换,不就成了!?”妙书斋

  “啊?还能这么做?”

  “嘿嘿,不瞒你说,三年前,我就是这么做的,当时那位大人可是为了选了一张上佳的卷子,原来的署名···呃,署名倒是忘了,好像姓陆来着,反正后来我就是榜首了。”

  “可是····这么做,不太好吧,能做到头名的才子,这名字一换,不就落榜了?”

  “嘿!你这人,我拿你当兄弟,带你来喝花酒,怎么这么说话?”

  “呃,对不住,对不住。”

  最后,那个林姓的纨绔子弟,这么说了一句:

  “我要读的书啊,我爹当年苦读的时候,早就帮我读完了!他老人家当年那么辛苦为了啥?不就为了我们林家往后世代做官吗?所以我现在想做官,还用得着读书?”

  读书?

  读个屁。

  就像张三第一天进天若城所说的,也是陆高升在楼上所听到的:

  “我们家几代人的努力,凭什么输给你的十年寒窗?”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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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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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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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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