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女生小说>重生八五当家做主>第一千一百九十四章 潘秀
  登山,在古龙村的人来说就是吃饱了没事儿做。

  殊不知,他们眼中的没事儿做,在有些人眼里却是倍受青睐的。

  钟情于各种运动,花体力花财力对于很多事业已经走上巅峰的来说,是一个明显的共性。更有一些人,喜欢的是极限运动。

  人为什么要登山,因为:山就在那里。

  远山是一种象征,像生活中那些清晰可见但永远无法到达的东西,那是凝固在远方的梦,而山在那儿,总会有人去登的。

  登山,就像每一次去做未知的事情,需要不断与自己博弈,最终才能抵过顶端,见识到曾经无法触及的风景。

  也是为了了解自己管控自己挑战自己……反正,登山的乐趣,普通人无法了解的。【妙】 【书】 【斋】 【妙书斋】

  爱上运动爱上登山,也会上瘾的。

  叶佳荣也只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不过,她看着兰锦瑟这一身行头实名羡慕了。

  “叶姐,喜欢不,回头给你搞一套?”

  “行啊,来一套。”

  虽然不年轻了,但是不妨碍叶佳荣跟着年轻人一起疯狂一把。

  再不疯狂就老了。

  兰锦瑟从后备箱里提出来的大包里翻出了四根登山杖,两套护膝。

  “这些简单的我都有,你先凑合着用,回头再给你搞一套登山服。”

  她就知道,叶佳荣没准备有。

  “叶姐,这次我特意调了假就是要去看看你说的那个山洞。”

  “从山脚下到山洞,共有差不多三十公里路了,一来一回六十公里。”

  大小姐,那可是山路,纯粹的山路。

  虽然说从山脚到尖子山的公路已经修好了一大半了,但是还没有通车。

  想要上山,全靠脚力。

  从尖子山到山洞的石梯子路也修通了,听雷明江说,有几段路还很陡,差不多有六七十度的坡度,为了安全起见,叶佳荣建议他打了铁链子在两边,一是起着保护作业,二来也是给登山的人起一个辅助作用。

  兰锦瑟居然想去挑战?

  “嗯,我去看看,你随意就行。”

  “那不行啊,你一个女人,进山多不安全。”

  叶佳荣可不敢放心她一个人去。

  “那在村里帮我找一个女向导,有没有?”

  村里的女人肯定有能走山路的,两个女人一起上山就安全了。

  叶佳荣……怎么都有一种她被小觑的感觉呢。

  找陪着上山的人,给二十元钱的工钱。

  当然,这二十元不仅仅是陪同带路,还得帮兰锦瑟背一点水和干粮。

  钟会也是多年不在家里,不知道谁有这个本事来,她去问潘英。

  “我妹妹可以。”

  潘英连忙道:“你忘记了,他们修山路的时候,盒饭都是我妹妹送上山去的,每三十多斤呢,每天都送。”

  “对啊,我怎么将这事给忘记了!”

  钟会一拍脑门:“潘秀可真是好本事呢!”

  修山路,邓村长和雷明江决定中午在钟会这里吃,餐费从公家出,不过一来一回的耽搁时间,一商量就给送餐。

  钟会也没想过要赚这三十号人的钱,干脆说送餐的事就自己承担了。

  于是就找了潘秀送上山去。

  由每天的十点左右送山上,到路越修越远,要走上三四个小时了,他们又才想了一个办法,背食材上山,在山上搭锅灶煮。

  “那锅灶都还在山里呢。”

  “真的?”

  叶佳荣道:“那可以在山上煮点热乎的东西吃了。”

  吃干粮胃难受。

  “那就背点米和菜上去。”

  “就怕我们时间来不及。”

  兰锦瑟有经验,不主张煮。

  “大嫂,你帮我把潘秀找来,看她同意不。”

  同意,咋不同意呢。

  只要有钱赚,个头不足一米六的潘秀可不怕苦。

  精精干干的一个人,一说一个笑,听说兰锦瑟还给开二十元的工钱,高兴的接单了。

  “冬天白天短,得早一点出门。”

  “五点可行?”

  叶佳荣还想晚上回县城。

  一出门就两天,杨书记还不知道有多大的意见。

  “可以的,五点走。”

  第二天,叶佳荣尽管不想离开被窝,但是还得起。

  登山,与兰锦瑟和潘秀的两大背包来相比,叶佳荣就不好意思了,她只背了一个军用水壶。

  天还黑着呢,一行三人就打着手电顺着盘山公路往上走了。

  “叶姐,你走之字形吧,这样不会太累。”

  这盘山公路也是缓坡向前的,叶佳荣走了大约五四公里就有点来不起了,气喘吁吁累得不轻。

  她给自己鼓劲儿,希望能走到尖子山去。

  据说盘山公路到尖子山还有差不多三公里才修通。

  修这个路也没有敷衍。

  全是垫了石堆,然后倒铁石子,最后再铺水泥。

  “锦瑟,要不你和潘秀先走着,我慢慢的来,不能拖累你。”

  看兰锦瑟不仅不喘连脸都没红一下,叶佳荣心里感慨,这妮子到底是锻炼起的人,又年轻,身体确实比自己强太多。

  “叶姐,咱们就是一个团体,只要你不放弃我就不能抛弃,这是驴友们最基本的做人标准,走,一起走。”

  兰锦瑟从她手上将仅有的负重水壶都抓了过去。

  “来吧,不急,时间还早点呢。”

  还早什么呀,天已经开始发亮了。

  面对固执的兰锦瑟,叶佳荣也没辙了。

  想着怎么也不能拖太狠,鼓足了劲儿爬山。

  爬到尖子山的时候,叶佳荣实在是走不动了。

  “极限了,极限了。”

  叶佳荣朝她俩挥了挥手:“去吧,你们往前爬,我就在这里歇歇,修公路和的人在不远处呢,这里很安全,也不用担心我。”

  “那行,叶姐,你要是提前下山就给修路的人留一句话,这样我们也放心。”

  “好。我尽量等你们。”

  不能一起到山顶,也要一起回,要不然怎么叫一个团体。

  看着兰锦瑟和潘秀消失在石梯的身影,叶佳荣坐在他们的工棚里大口大口的喘气。

  不行了,她想睡一觉。

  又累又困,喝了点水吃了点干粮倒在草堆里,叶佳荣还真是睡过去了。

  等她醒来看了看手表,下午四点半了。

  啧啧,这一觉睡得真香,足足睡了四个半小时。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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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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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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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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