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相师小说>南派盗墓手记>第一百二十七章 支起帐篷
  哒哒,哒哒。

  就在我们双方对峙,互相设计对方时。

  献殿外,脚步声响起,一道人影潜入了厚重的宫门,令我们血浆炸裂。

  墓室中复活的那具尸体,出现了!

  脸上没有死气,反而有种神仙的缥缈,仙风道骨一般。双脸红润,体内居然有血液流淌,甚至有人的体温,胸口起伏呼吸。

  “跑!”

  山泽将顾不得收拾我,拉上皮戏陈仓惶逃命。

  连十二中郎将都怕的东西,我无法想象该有多么恐怖,除非不易在这,连我和胡子都不敢打这场遭遇战。

  “保护老板。”几名北派伙计扑了上去。

  什么桃木剑、八卦镜,还有手雷、火焰喷射器,一股脑朝复活的尸体丢了过去。

  其余伙计争相往献殿外跑去。

  外头布了一圈地雷,混乱中被触发了几颗,满是碎尸烂肉,在献殿台阶刷了一层又一层。

  我大吼一声。

  这具尸体,踩着雷区进入献殿,在他身上一点黑烟的痕迹都没有,难不成真是神仙?

  咔咔。

  尸体猛的垂下头颅。

  光秃的天灵盖上,睁开第三只眼!

  一道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宇宙光线,朝它冲过去的伙计便消失了。

  不是死亡,而是彻彻底底的人间蒸发!

  我看得一阵冰寒,与胡子后撤。尸体不去追山泽将,调转方向,居然朝我们贴了上来。

  胡子躲闪不及,将背包甩了出去。

  几十斤重的登山背包被第三眼照准,背包也消失了。

  复活尸体的第三眼,仿佛是没有深度的宇宙黑洞,吞噬、寂灭、黯淡,仿佛自然的终极。

  “退!”

  一道光芒照射过来。

  我推开胡子,用裂开的玻璃镜反射。

  光线照在我身上,我感到一股灼烧感。手指的银戒指融化,变成粉尘。

  玻璃镜彻底碎掉,那光勉强被反射回去,我浑身出汗,汗水变成盐结晶挂在衣领上。

  “快跑啊。”胡子扛起我冲出献殿。

  青萍回头看了一眼。

  这时候,跑出去的山泽将和皮戏陈又退了回来。

  洪门人马杀到。

  齐学友亲自带队,身上还穿着蜀山氏的尸衣,皮肤与玄色殓服融为一体。

  咔!

  刚才天神莅临的尸体,双膝跪在地上,非常颤栗。似乎是惧怕那件尸衣,衣服的特殊材质,能抵消宇宙第三种光。

  洪门损失惨重。

  看见北派,直接开枪狙杀,山泽将和皮戏陈没法解释,再说,他们确实有独吞的心思。

  献殿塌了一半,不得已,我们退入墓道,想回到陵台防守。

  “你们先走。”

  这个时候,青萍居然掉队了,朝山泽将那边潜伏过去。

  金属盒子掉在地上。

  皮戏陈取出舍利子,想用宇宙第三种光杀死洪门成员。洪门早有准备,用十几枚唐代古镜把光反射回去。

  山泽将眼睛爆满,七窍流血,舍利子掉在地上。

  青萍一个打滚,居然将舍利子抢到了手中!

  我和胡子不敢恋战,拉着上官雪退了进去,也不知道青萍为什么如此玩命。

  跑的过程中,我用二十八山盘,配合《遁甲开山图》测算西夏王陵。

  如此大规模的古建筑,不可能只有一个通道。再说山体不是铁板,肯定有地缝连到外边,我以奇门遁甲配合三易算法,果真发现有一虚位。

  这时候,青萍追了上来。

  “下河。”

  我第一个跳下护城河。

  黑色的水中,有鬼魃沉睡。如今为了逃命,我们不得不和它作战。胡子采取麻雀战术,边拉边打,妖手被砍断七八根,仍源源不断冒出来。

  我潜入水中乱摸。

  发现奈何桥有三层。

  下面两层泡在水里,一些玉石栏杆腐朽了,形成一个水洞,里头很深,很可能是当年工匠逃生所留。

  让上官雪扶着青萍憋气下去,我和胡子断后。

  情急中,胡子居然在水里尿了一泡。

  尿的含盐量也不算小,鬼魃被恶心坏了,妖手一个劲哆嗦,退了回去。

  我发誓,出去一定要用沐浴露把身上搓个干净。瞪了胡子一眼,胡子说他最近上火,我和他跟着水洞潜进去,水洞连着六盘山的玛瑙河。

  伪陵被白川炸了。

  在没有《遁甲开山图》的情况下,洪门和北派不可能寻到水洞。

  地宫能困他们几天,给我们争取时间。

  逃出西夏王陵,我和胡子连喘气都顾不得,我背起上官雪,他背起青萍,跑了几百米拦住一辆牛车,去了附近乡村,联系上了接应人员。

  不敢在六盘山待了。

  我们一路撤到银川市,才吃上一碗热乎的拉面。

  在城市地带,北派和洪门会有所收敛。此番下到陵墓,我们不是完全没有收获。

  上官雪有过目不忘的天赋。

  玉函虽被北派抢了去,去往大佛国土的地图她还记得。

  见识了“宇宙第三种光”和复活的尸体,想来佛经上的记载并非完全虚妄,大佛国土肯定有什么秘密,吸引着张玉枫他们。妙书斋

  或许,与蜀山氏神墓有关。

  同为西部母系氏族后裔,双方必有渊源!

  我给青纹打了电话,要他把一个锦盒带到银川。

  那是我从哀牢山带出的无瞳王尸体。小孩子模样,裹在蜡化琥珀状的尸茧里,数千年不腐,算得神奇。

  雷千让我带着无瞳王尸体,说这玩意还有它用。

  从六盘山出来,我便猜测。

  无瞳王天生三眼,佛母十世轮回修成正果也是三眼,双方或许是亲戚?

  亦或者,第三眼散发的宇宙光线,在古代被认定是长生,乃至神仙的征兆?

  一切,都要待我研究一下这具被我忽视的尸体。

  胡子出去撸烧烤了。

  银川的羊肉串是真羊肉,不是鸭肉加的羊粉,我嘱咐胡子给我带几串,多放辣椒。一个人待在宾馆,把尸茧取出来。

  有脸盆那么大。

  宾馆的桌子施展不开,我便把工具放在床上,上面垫着防水布。

  如果宾馆老板知道了,肯定要追杀我。

  用手电打进去,尸茧内部有一个小孩模样的干尸,双手蜷曲,身体收缩,作先天婴儿入梦状,姿态安宁。

  外头的琥珀壳子很硬。

  用刻刀都撬不开,最后用白醋加洗铜水,才把壳子打开。

  没有臭味。

  有种,有种无法形容,可能是药材加了香料的气息,闻起来很舒服,有点女人体香的意思。

  一具半人半蛇的小孩尸体,被我取了出来。

  手指被一根尖锐的东西划破。

  鲜血流淌,浸在尸体身上。我吓得赶紧找纸,伤口微微发麻。

  血液滴在干尸身上,居然消失了。

  连一点红印子都没有。

  我只好归结于刚才记错了,去看划破我手指的罪魁祸首。在干尸蛇尾的地方,横着一根乳白色棍子。

  我拿起来一看,居然是一根上古骨笛!

  人骨制成,密度不大,可能是小孩的腿骨。

  我一阵恶心,将骨笛撇到一边。笛子在我国的历史非常悠久,古人认为美妙的音乐能取悦天神,骨笛则有通灵之效。

  贾湖遗址出土了八千年前的骨笛,这玩意属于巫师的信物。

  莫非这无瞳王,乃是远古巫觋?

  检查了尸体头部。

  头顶果然有孔,因为是蜷缩起来的,容易形成视觉误差。

  我查了一些资料。骨笛这种乐器,全世界最早出土就在中国西部,流行于巴蜀、青海、沙洲一代。

  父系氏族一般不用这种乐器,用金铎居多,骨笛很是纤细,适合女性当配饰。

  我给尸体每个细节拍了照片,具体的还需要找人请教。

  想起这无瞳王也是可怜,几岁孩子,被当祭品给献祭了。把尸体装在盒子里,摸了三根烟,又从胡子的背包,找到一个苹果和半包薯片。

  摆在盒子前,我对它拜了拜,点燃香烟:“这位古代的小朋友,尘归尘土归土,等此事完了,我便把你化了,找个青山绿水的地方埋起来。再给你埋几个玩具,你在旧社会没享受到幸福,下辈子争取投个好胎,以后还是祖国的花朵。”

  我也给自己点了根烟。

  胡子出去撸羊肉串,还没回来。

  我躺在床上发呆,一股淡淡的香气萦绕在房间,脑袋昏昏沉沉的,便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好像做了一个梦。

  梦里,我在吃火锅,胡子在旁边撸羊肉串。没酒了,我叫服务员过来,接着一股香气,一团温润的软玉贴在我后背上,一个美丽看不清脸的女人,像蛇精缠在我身上,吻我脸......

  “喂喂!喂!小虾,着火啦!地震啦!粽子跑出来啦!”

  耳边很是嘈杂。

  我迷迷糊糊睁开眼,睡得非常舒服。

  胡子把我叫起来,道:“大中午的,你做的个什么相思梦,还在青春期不成?想女人了,待会咱们就去洗脚呗。”

  “嘶。”

  我发现自己的小兄弟居然撑帐篷了。

  那个梦......那个梦太真实了,那女人,那手,那香味。

  “咳咳。”我从床上坐起来,很是尴尬,自己早就过了青春期的年纪,莫非真憋太久了?

  胡子一看就不爽:“年轻人不懂收敛,张扬个啥,胡爷每天起来,都是一柱撑天天外有天天天向上。年轻人啊,不要老想着床上那点事,要努力工作,培养健康思想。”

  “我说你买个羊肉串怎么买了这么久?”

  胡子道:“胡爷就出去了十分钟,回来看你睡得跟个死猪一样,脸上傻笑,嘴边流着口水,一个劲蹭床单,岂止是伤风败俗,简直是败俗伤风!”

  我挠了挠头。

  总觉得这梦有一个世纪那么久远。

  看来最近确实太累了,等把不易抓回去,必须放松一下。

  “你刚才梦到哪个美女了,跟胡爷说说,胡爷也研究一下,洗脚就按这个标准找。”

  “去去去。”

  我一个劲把胡子往外赶,胡子喊道:“有什么啊,咱们这么多年了,说说呗。胡爷经常在温柔乡和苍老师神交,这不犯法啊,男人嘛,想想没毛病。”

  “滚!”

  我一脚把胡子踹了出去,拿过羊肉串吃。

  这叫卸磨杀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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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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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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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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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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