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女生小说>我的闪婚老公竟是亿万大佬>第26章 你跟沈长歌是不是……
  江月瑶从餐厅离开,打电话找知情人问了一下宗政骁的行程,就直接去宗政骁的住处堵人了。

  她在屋外等到晚上十点多,才看到宗政骁的车终于回来了。

  宗政骁前脚刚下车,便听到有人喊,“骁少!”

  他朝着声音的方向望去,“江小姐,大晚上的有什么事吗?”

  “骁少,你跟沈长歌是不是……”江月瑶眼眶泛红,隐晦地试探。

  “我跟谁?是什么?”宗政骁一头雾水。

  以为她是来质问他毁约一事,结果她突然说了个他听都没听过的人。

  还有,她那是什么表情?

  弄得他像背着女朋友偷吃被逮到的渣男。

  江月瑶暗暗观察着他的神情,看他并不像在撒谎,似乎真不认识沈长歌。

  她换了个话题,泫然欲泣地说,“我听说……听说你毁约不演《至尊医妃》的男主了,还撤了资……”

  “对。”宗政骁坦然承认。

  “我能问一下原因吗?我好像不曾得罪过骁少,还是我身边的人得罪骁少了?”

  “没有原因,没人得罪我。”

  至于为什么不演《至尊医妃》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真正原因。

  江月瑶显然不信,没有原因,那无端端的他怎么突然反悔不演《至尊医妃》的男主了。

  她试图挽救,“骁少,你是有什么不满意的吗?可以提出来,剧组这边会尽量满足你的要求。”

  “我带资进组,什么事基本是我说了算,我没有什么不满意的。我已经跟《至尊医妃》那边毁约了,作为毁约的补偿,我给导演推荐了一位朋友取代我的角色,我不可能再回去,你也别追问原因。”宗政骁再三表明自己的态度。

  说完,就朝着自己的别墅走去。

  “骁少!”

  江月瑶想追上去,但被经纪人和助理拦住了。

  经纪人说,“江小姐,我们家骁少向来是绯闻不沾身的演员,所以请您留步。”

  自家艺人不爱听别人喊他“明星”,给他自己的定位是演员。

  骁少说先是演员,才是明星,才不辜负那么多喜欢他的人。

  “杨哥,我能问一下关于骁少毁约的原因吗?”

  “这是骁少个人的决定,并不是公司的决定,我虽是骁少的经纪人,这次确实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也问过的,但骁少没说。骁少是不出演《至尊医妃》了,不过他给导演推荐的那位演员还是很不错的,江小姐不必担心毁剧,惹怒书粉。”

  得不到宗政骁来饰演她的男主,江月瑶心中很是意难平。

  可她脸上还是挂着淡笑向经纪人道谢,“多谢杨哥,那我回去了。”

  “好,江小姐注意安全。”

  江月瑶转过身,垂下的眼眸闪过一丝算计:宗政骁绯闻不沾身啊……

  ——因沈长歌回家,沈延卿特地给自己放了一天假,不去公司加班。

  兄妹俩吃了早餐,就出去看新上映的电影。

  沈长歌提议走路去、然后走路回来,一天的运动量就够了。沈延卿调侃了她一番,最终还得纵容着她。

  看完电影在附近吃午饭,顺便在附近购物商场逛街。

  逛完街回来时。

  沈延卿注意到她走路的姿势不太对劲。

  他问,“小歌,脚怎么了?”

  “新高跟鞋磨脚。”沈长歌郁闷道。

  这双鞋子好看不好穿!

  沈延卿在她面前蹲下来,“上来,哥背你。”

  “不要,我都多大个人了还让你背,而且我说了,今天要走两万步的。”

  “不管你多少岁,在我沈延卿面前,你都是我的妹妹。”他也不勉强她,“把鞋子脱了。”

  “附近又没有鞋店。”

  沈长歌嘴上这样说,可还是听话把鞋子脱下来。

  沈延卿把自己的鞋子穿到她脚上,然后将她的新高跟鞋丢进一旁垃圾桶里。

  “哎哎这高跟鞋我才穿第一次,好几千买的,哥你怎么给丢了!”沈长歌急道。

  真是太败家了!

  沈延卿看了一眼她的脚,白白嫩嫩的被磨红了,“脚都磨破皮了,不合脚的鞋子,留着干嘛。”

  “不能穿,也能放鞋柜上观赏啊。就像网上炫富的富家千金,一个房间都是鞋子、一个房间衣服、一个房间包包、化妆品!我努力买买买,早晚有一天也会有的!去、给我把鞋子捡回来!”

  “……”

  沈延卿无法,跑去垃圾桶把她的高跟鞋找出来了。

  幸好垃圾桶刚清理过,鞋子没脏。

  他承诺,“小歌,以后哥给你一整个别墅,用来放衣服包包和鞋子、护肤品。”

  沈长歌用力点着头,“好!我争取活到那一天!”

  “对哥哥多点信心好不好。”沈延卿无奈笑笑。

  过不了多久,就能实现小歌的梦想了。

  不过先不告诉她,给她一个惊喜!

  走了一段路。

  沈长歌停住脚步,把鞋子还给他,“你的鞋子也不好穿,背我。”

  沈延卿宠溺地笑了笑,把自己的鞋子穿好,蹲下将她背起来。

  “哥,我记得小时候也特别喜欢让你背我。”沈长歌趴在他的背上,用回忆往事的语气说道。

  从小到大,她哥就没跟她说过一句重话,不管在外面脸色多难看,只要在她面前,都会摆出最好的状态。

  “嗯。”

  脑海中涌现年少时的记忆,沈延卿的神色柔和了许多。【妙】 【书】 【斋】 【妙书斋】

  “有个哥哥,真好!”她很有感触道。

  可以随时撒娇、耍赖,哥哥都会迁就、纵容、宠着她。

  “你记得我们以前还没搬家时吗?隔壁李家兄妹,隔三差五吵架,抡起凳子干架那种。所以,不是有个哥哥就是好的,而是你哥沈延卿好。”

  “哎哥你是不是掉东西了?”

  “什么?没有吧。”

  “脸啊,太不要脸了。”

  沈延卿,“……”

  背着沈长歌走了会儿,路过一间鞋店,沈延卿把她放下来,进去买了一双拖鞋。

  沈长歌随口找了个话题,“哥,你都27了,打算什么时候找对象啊。”

  “先立业,再成家。”他如此回答。

  目前他对谈恋爱、结婚什么的并不热衷。

  提到这个,沈延卿对她说,“小歌,我跟妈都不会催你找对象,你可以慢慢找。找一个……嗯,找一个比我差一点的就行了。如果找不着,咱就不找了,哥养你。等哥赚了钱,给钱你养小白脸也行。”

  “噗!”沈长歌喷笑,找个比她哥差一点的?或者给钱她养小白脸?

  果然是她的亲哥啊。

  “笑什么?哥说认真的。”

  聊到钱这个话题,沈长歌开始和他哥各种画大饼,等有钱了她要过怎样的奢靡生活。

  沈延卿却将她的话,认真记在心里。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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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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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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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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