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盯着他的眼睛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马爷,您和猪在上天看来是没有区别的,和那些用来祭祀的用草扎成的狗一样普通。您说您是天选之人,您觉得这是不是有些荒唐呢?”
“但上次我的重生,你怎么解释?风烛残年,获得了重生,这难道不是上天对我的眷顾吗?”
“不要固执。”
“我不用你管,即便是我死了,也和你没有关系。”
我指着地面说:“这是我的地盘,你得听我的。”
“我不会听你的,你算老几!”马恋山看着我哼了一声说:“我活了一百多年,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成功,便成仁!”
“但是你骗了五百多年轻人在梦里修仙,你这么做,不地道!”
“他们都开心着呢!我们马家的人,每天晚上都会入梦和他们互动,传授他们修仙道法,他们过得很有意思,比我们任何人都活得更有奔头。”
“但这是虚无的,他们很快就会死去!”
“他们只是少活了一些年,但他们获得的生活感受,比任何人都要过瘾!比任何人都要满足。你想过没有,在一个修仙的世界,在青云宗,有这么五百弟子在修行,能够御剑飞行,还能斩妖除魔,每天有各种各样的活动供他们游乐,甚至,他们还能在里面结婚生子!这一辈子,不就是这么回事儿吗?你凭什么觉得他们不快乐?你凭什么替他们做决定?你把他们带出来,他们会杀了你,你信吗?”
此时,我已经无话可说。
我呼出一口气,只能说:“马爷,好自为之吧!”
回到家之后,我直接去了莎莎那屋。
这时候是上午九点钟,她正打算睡下呢我就进来了。
进来就关了门,点了马灯,我拎着椅子坐在了她的床前,她盖着被子,靠在床头上。
我说:“怪不得这么执着,他成过一次了。”
“成了?”
我把马恋山和我说过的话,和莎莎说了一遍。我说:“被闪电打了一下,结果灵魂转移到了活尸体内,他风烛残年一个老头,一下变成了小伙子。于是,他觉得自己是天选之人,他还要再来一次。”
莎莎笑着说:“这太不可思议了,再来一次,还能成功吗?”
“他用羊做过实验,羊和活尸全都电死了!也用发电机做过实验,不成功。但是他觉得,他是天选之人,除了他,没有人能成功!我告诉他,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莎莎说:“他怎么说?”
“他不屑一顾!”
莎莎小声说:“这个人活不长了,不过我最担心的是,他先用他儿子做实验!你觉得,他会不会觉得,自己是天选之人,他儿子也是天选之人,为什么不用自己儿子先实验一次呢?”
我说:“然后呢?”
“然后他儿子会被电死!或者被电个半死!闪电的电流实在是太大了,谁也掌控不住。没有那么巧的事情了,这辈子只能发生那一次,让他赶上了而已。”
我说:“活尸和人会直接暴毙,被雷击能活下来,还能灵魂转移,这概率基本是零啊!”
莎莎摇着头说:“但是他成功过,他觉得概率很大。他和我们的想法完全不同,我们之间的所有沟通,都是无效沟通。不要指望救活五百人了,就让他们实验吧,等老马家的人快死光了,这马恋山也许就清醒了。”www.miaoshuzhai.net
我这时候看看外面,万里无云,但是我也知道,雷雨天迟早会来的。这马恋山等的就是雷雨天的机会。
我说:“我想到了一个问题,马恋山大概率会一次性让几个甚至几十个活尸站在一起,然后用电线连起来。他也许会觉得这样的成功率会更高一些!”
莎莎突然笑了,说:“这能行吗?一个雷能把一个山谷的野牛全电死,他就算是把五百活尸全绑在树下,一个雷,全完蛋。他要是这么干,那就太蠢了。”
“他想的和我们想的不一样,他还沉浸在上次成功的喜悦和冲动中。他觉得能成功一次,就能成功第二次。”
“侥幸心理加上自我认知的错误,导致他干了天下最愚蠢的事情。”
莎莎笑了,坐直了说:“万一人家成了呢?你说呢?所以,我们还是静观其变,不要坏了别人的好事。至于那五百年轻人,在梦里修仙呢,快活着呢!你把人家硬拉出来,搞不好和你玩儿命。”
“马恋山也是这么说的,要是我硬把人都带出梦境,他们会杀了我。”我用手揉着我的太阳穴说,“这才是我的悲哀啊!”
莎莎躺下说:“我困了,我要睡了。你出去吧。”
我出来之后回了自己的房间,林穗在我房间呢,他说:“你又去找马恋山了吧!”
他给我盛了一碗小米粥,他说:“怎么聊的?”
我摇摇头说:“没用,顺其自然吧!”
于是,我又把事情和林穗说了一遍。我说:“人家成功过一次,我们没有办法说通的,毕竟,事实胜于雄辩!”
林穗说:“他这不叫事实,他这叫侥幸。一百多岁的人了,应该也懂得那只是侥幸吧!”
“所以,他要一次次实验,他用这五百活尸,就是要摸清楚上次成功需要的条件,一旦被他掌握了,那么就获得了长生不老的密钥啊!”
“这基本不可能,一门火炮打一百发炮弹,绝对不会有两发炮弹落到一个弹坑里。”
“也不一定吧!”
林穗说:“这是一定的,一定是有偏差的,即便看起来是落在一个里面,但绝对不会落在一个点上。”
“那也得让他试,不然他是不会死心的。”
林穗嗯了一声说:“既然成功过,我们也没有办法劝说人家了。他愿意试试,就试试吧。还有那五百青年在青云宗修仙的事情,我倒是觉得那感受应该不错,我要是有机会,也想去修个三天五天的。”
“你还是算了,我怕你去了回不来!”
林穗小声笑着说:“朱光能带我去的,她有这个能力。不过需要一个活尸才能跟着他的梦进去。”
我说:“进去只会迷失自己,我警告你,别乱来!而且,会很伤精神,搞不好出来的时候就变得神经兮兮的了。”
“放心吧,我就是说着玩的。”
我走到了窗户前面,看着远处说:“估计快有雷雨天了,这马恋山不成功便成仁啊!”
林穗说:“不会成功,他必死无疑!当然,也得有雷刚好打在这里,他准备那么久,也不一定能引来雷,你说呢?”
我呵呵一笑,不知道说啥好了。心说这个马恋山,自作孽,不可活啊!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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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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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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