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时的情深终究只是感动了自己,可我回想那么多年的陪伴,我仍旧相信他是爱我的,只是他爱的太过隐晦,隐晦到我翻遍记忆的每一个角落,才能零星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这太累了,上千个日日夜夜我寻找的辛苦,很抱歉,我放弃了,不是每一段彼此相爱的感情都会以合卺酒收场,孤月坠落,星河黯淡,才是爱情里的常态。”
“冯先生,我们狭路相逢,两败俱伤,祝你我岁月冗长,山海不见。”
冯跃紧紧攥着手机,自虐般看着最后一行,真的就这样突兀的结束了,微博停更之后,小说也迎来结尾,好像一夕之间贺彤就要消失在生活里,无影无踪。
“山海不见,山海不见啊——”
冯跃把手机和丝帕捂在胸口,那里有一股细密的疼痛,从心室蔓延,随着逐渐冰凉的血液传到四肢百骸,每一块骨头都在叫嚣着,仿佛碎裂一般的加重痛感,让他在夜晚拼命压制也忍不住破碎的哭意。
她收起的嫁衣,何尝不是将青春一同埋葬,贺彤用文字祭奠爱情,将疼痛书写出来,而冯跃只能用掌心越发深重的指甲印痕,忍住无限悲鸣。
他的预感成真了,这一章,写尽了爱情,写尽了缘分,也彻底断了他日夜追随的念头和倔强。
林语堂曾说,孤独二字中,有孩童,有瓜果,有小犬,有蝴蝶,足以撑起一个盛夏傍晚的巷子口,人情味十足,孩童瓜果猫狗飞蝶当然热闹,可都与你无关,这就叫孤独。
冯跃看着窗外渐渐泛白的天,慢慢升起的炊烟,从窗子缝钻进来的饭菜香味,那些忙忙碌碌奔走的行人,和不能忽视的被朝霞笼罩的云层,这些都是触手可及的温暖和美好。
但他伸出手,碰到的只有昨夜尚未褪去的冰冷,和僵硬酸痛的关节,这也许也可以叫做孤独。
贺彤用笔为过去添上句号,冯跃站起来,借着盆中水影仔细端详着自己,洗脸,擦干,刮掉胡茬,梳拢头发,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每一步都做的缓慢又细致。
他脑海中不断浮现与贺彤在一起的每时每刻,不够清晰的画面就用她书中的描写拼凑。
穿上袖子,是他走向九寨沟的第一站,系上扣子,都是这一路上见到的人和事,最后整理领子的时候,脑海中只剩下朝圣者们对着神山虔诚叩拜的身姿。
他开始懂得信仰,这不拘泥于某种宗教,某一片地域,只在于自己的心是否可以找到一个寄托,当思念无处安放,情感难以寄托,在困苦当中无法自拔的时候,就用信仰化解一切不平不甘不忿,然后在归于平静中,继续前行。
推开门,迈出去的第一步,就感受到了阳光的温暖,王乐叼着牙刷,满嘴白沫的问好,周雨脸上还挂着水珠,笑眯眯的走来。
“快去吃饭吧,一会食堂阿姨就要收摊了。”
冯跃张开双臂,他来到珠峰脚下多日,还是第一次如此沉浸的呼吸这里的空气,带着山间的清冽,仿佛含着一汪清泉,从心里滋润到肺腑。
要说他能感受到什么,冯跃一定会笑着回答,我只想感受当下。
当下,我身处的,经历的,眼里所见的,真正为我自己看一次风景。
步行到营地外,山脚下有当地藏民扯得很长一片经幡,各种鲜艳的色彩在风中飘扬,带着人们的希望与祈祷向神山诉说。
偶尔有一两只山鹰盘旋,他们不怕人,会寻找着一些运气不佳的小动物当做果腹的目标,俯冲而下,然后心满意足的挥着翅膀离去。
“她完结了。”
“是的。”
“所以,还要去种树吗?”
“有你在,树一定会活的。”
周雨是一个很擅于捕捉情绪的女孩,今天一见到冯跃,就在他身上看到了不一样的气息,是一种干净的情感,没有像从前那样掺杂着各种复杂情感的气息。
冯跃回头看着她,女孩站在经幡之下,头上的发卡是藏族彩布编织,映衬着她的笑脸,那是少年人勃勃向上的生机。
冯跃在她身上就像看到了那些小树,尽管生存环境并不优越,可是经历风雨之后,依然选择向下扎根,向上开花。
冯跃转回身,看着眼前连绵的山脉,王乐登高踏石捕捉云海,周雨在身后欢笑,而风中有宫智伟经久不散的灵魂,扎西在地上追逐着一颗石子。【妙】 【书】 【斋】 【妙书斋】
“你就帮我看着,看看他们的生活蒸蒸日上,看着越来越多的人因为修路种树找到幸福。”
“也看着自己的人生的风景有多美妙。”
最后一句话冯跃低声,说给自己听。
此时,翻腾的经幡,肃立的山脉,远阔的景致,都只属于冯跃一人。
“接下来,要往哪走?”
王乐一边咔嚓咔嚓按着快门,一边走回冯跃身边。
“LS。”
“我听说那里有天葬,是虔诚的藏传佛教信徒最崇高的死亡仪式。”
冯跃一路上看过太多人的离去了,有为病魔抗争倒在爱人怀里的申颂章,有为了救命钱死在乱石下的边巴次仁,有守护正义律法卧底多年死在枪弹中的梅朵,有痴迷神山最后为了村民那一颗珍贵种子被巨石砸死的贡达,还有追逐爱情舍命珠峰的宫智伟。
他想亲眼去体会死亡,看一看虔诚信仰下,将身体和灵魂都献祭给苍穹之下的天葬,或许并不是资料中那般血腥无情的仪式,应该带着神秘的宗教色彩,寄托着信徒们最伟大的情怀。
“天葬可不是随时都能碰到的,我三年前曾经追寻过一次,在雪区待了四个月,才碰上一场,那场面我不知道该佩服选择天葬的人的勇气,还是感叹信仰力量的强大,总之,祝你好运。”
冯跃看着远方,来到这里之前,他不知道前路该如何行走,但是现在他目标明确,就用一场震撼人心的天葬,为这一场轰轰烈烈的318之行,画上一个句号吧。
不管感官如何,天葬之后,都将一起归回原点,重新去过上自己的生活。
冯跃带着行囊出发,将王乐和周雨送到当时停车的小镇,委婉的拒绝了他们有些担心想要他同行的想法,最后这一点路程,就让他自己走完。
“等我从LS下来,咱们再聚。”
这个话,在他当时选择留在大山,看着宫智伟前往珠峰的时候就说过,不同的是,他一定会赴约的。
这样深刻的友情,跨越了行业的界限,甚至与年纪相差很多的周雨都有一段难忘的友谊在,重逢总是比分离更值得期待。
……
从大本营开车到LS,并不算远,五百九十八公里的距离,冯跃却走的格外缓慢。
一路上都在欣赏沿途的风景,不着急赶路,遇到喜欢的景色就停下来,用相机拍一张快照,看着照片一点点显影,将美好定格在这一瞬间,仿佛将天地都装进了一张纸片里,然后夹在一路上的照片集中。
这页之前,相册里多是关于贺彤的景色,那张从边巴次仁手里买下的照片,放在第一页。
虽然冯跃决心开始属于自己的旅途,但是他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忘记贺彤的,也不会刻意回避关于她的记忆,那些照片依旧保留着,每每翻看,都是在翻阅他的青春和爱情。
如果有一天,他偶然得知关于她的消息,一定会微笑着听下去,若是幸福,就在心里默默祝福,若是不幸,就为她祈祷灾厄远离,不再,盲目的去追逐,也不会打扰她生活中的一切。
……
临近傍晚,冯跃从雅叶高速上找到一个分叉口拐下去,他不知道会遇见什么样的乡镇,只想着随意一些,好好休息一下,补充体力,看一看没有被商业化的风土人情。
吃过晚饭,冯跃优哉游哉的走在路上,行人并不着急赶路,有拎着菜篮子的主妇,与沿街摆摊的商贩讨价还价,虽然用的方言冯跃听不太懂,但是看着女人最后心满意足的笑容,还是觉得有一种窝心的美好。
沿着街道往宾馆走去,顺手在路边买了一朵火红的玫瑰。
他第一次给自己买花,也并不是因为什么原因,只是看着花朵在嘈杂的街边开的如火如荼,仿佛自成天地,就很想带它回家。
哦,对了,周雨离开之前把扎西放在了他车上,所以拿着玫瑰站在艳丽的夕阳下同时,还要狼狈的蹲下身用纸巾捡起扎西的粪便扔进垃圾桶。
看着扎西欢快地摇着小尾巴在前边跑,手里是娇艳的鲜花,眼前是热闹的烟火,而耳畔有喧嚣的人群和秋季带着清爽的风。
不,还有女人的叫喊。
冯跃停下脚步,右手边是一条小巷,越往里看灯光昏暗,两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拳打脚踢,那女人不住的喊着救命,这声音有些耳熟,冯跃总觉得在哪里听过,一时间想不起来,但还是站在路口,用手机播放着刺耳的警笛声。
那两个男人听见声音,对着瘫倒在地上的女人吐着口水,才不情愿的转身离开,路过冯跃的时候,还在骂着那个女人脏话。
冯跃抱着扎西走过去,女人长发糊在脸上,衣衫不整,有被男人撕扯坏的痕迹,手腕身上都是淤青,狼狈的靠坐在墙面。
“你怎么样?需要帮你叫救护车吗?”
那女人一抬头,尽管脸上也有伤痕,但冯跃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正是在小镇上下套害他的方若。
方若明显也认出了冯跃,拢了拢胸前的衣服,点了一支烟,自嘲的说:“你看到我这幅模样是不是很解气啊?”
冯跃没有回答,他猜想这肯定又是故技重施,结果碰上了两个暴脾气的练家子,讹诈不成反而被教训了一顿。
但是环顾四周都没有看见跟她一伙那个男人的身影,就问:“你老公呢?”
“跑了。”
方若满不在乎的说,深吸一口烟,但是隐隐作痛的胸口让她呛咳起来,逼出了一些生理泪水。
“他就把你自己扔在这了?万一没遇上我,岂不是要被他们打死。”冯跃摸着扎西的软毛,有些同情这个女人,丈夫说跑就跑,不义之财也不是这么好挣的啊。
“我说你还真是爱多管闲事,上次就救了我结果被设计了,这次不知道是谁还救,就不怕他们一起揍你一顿?”
“救人是我的事,你就当我喜欢日行一善好了。”冯跃看她没什么大碍,转身要走,结果被方若叫住了。
“等一会。”方若撑着墙艰难的爬起来。
冯跃看她这痛苦的样子,忍不住开口说:“你们两个也算是有手有脚,干嘛非得做这种事呢,又违法又不安全,迟早会把自己玩进去的。”
方若面色平静,并没有因为被人戳破了恶心的行当而暴走,就像已经接受了这样人生的设定,变得麻木起来。
“我做什么是我的事,你管不着,等你有一天,连饭都吃不上的时候,就不会考虑这些什么所谓的道德底线了。”方若系上扣子,摸了摸衣服口子,又废了一件,看来还要去旧货市场买两件便宜货了。
“一次是遇上我们正好有证据,一次又是练家子,你们这运气属实不怎么样,看着也不像是有经验啊,谁家设这种局就一个男人去捉奸的,那不是等着挨揍嘛。”
冯跃上一次就看出来她老公说话威胁人的时候,有些磕绊,不像是欢场里摸爬滚打的老手,就连方若,那勾引人的本事带着生涩,比迪厅里的卖酒女都要生疏。
方若抿了抿红唇,撩着鬓边两绺长发:“这是第二次,你是第一次,都看走眼了而已,没关系,慢慢就熟了。”
冯跃看她浑身凌乱,递过去一张纸巾,示意她擦擦脸:“你老公遇到危险转身就跑,这男人你跟着他干什么,自己出去找点工作不比这担惊受怕,出卖自己的营生要好。”
“因为他是我男人。”
这一句话,把冯跃没出口的劝解都憋回去了,方若牙尖嘴利的样子,看上去就是极其独立自强的,没想到这么依赖他老公,看样子简直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
不过到底没什么好感,就比陌生人多见了两面而已,冯跃并不是喜欢交浅言深的人,既然不听劝那也没有浪费口舌的必要了,索性不再说话。
巷口传来摩托声,那轰鸣的动静一听发动机就多少有点问题,方若把嘴上的口红擦掉,转身就往巷口走。
“下一次可不要这么烂好心了,不是所有人都会懂你的善良。”
冯跃看着她一瘸一拐的背影,坐上那辆破摩托,伴随着汽油排出的黑烟消失在视线里。
他不知道怎样的生活要艰难到让一个女人出来献身,帮着丈夫设局讹诈,他不认同这样的做法,可没有经历过方若身上生活的重担,也不想将人一竿子打到人性的最阴暗处。
冯跃只当做这是一件小插曲,抱着扎西就回了宾馆,查找着LS的旅游攻略,想着到了地方一定要好好游玩,亲眼看一看布达拉宫这颗高原明珠的瑰丽面貌。
第二天吃过早饭,冯跃才开着车继续往LS方向行驶,昨天在饭馆遇见一行人也是自驾去LS的,听说联乡附近的高速之前一直在禁行修路,但是他又没有查到最近的消息通知,只能先开过去碰碰运气,如果绕路的话会兜上好大一圈才能开到。
幸而,连上天都是眷顾他的,到达联乡附近的时候,听说施工队昨天刚走,今天已经恢复正常通行了,冯跃驾车一路畅通,累了就在路边休息会,看着蜿蜒着的公路,也给自己来了一张公路美照。
看着照片上黑了好几个度的自己,冯跃啧啧摇头:“这紫外线太强了,等回去不知道要多长时间才能养回来呢。”
扎西掐着小奶音在旁边汪汪叫,好像在附和他的话,逗得冯跃伸手呼噜了几下它的肚皮,笑着说:“等看完天葬,我就带你去找小雨姐姐。”
驶进LS的时候,这座日光城就展现了独特的风情,来到这里的人或多或少都会带着一些故事,那些朝圣者在街道两旁匍匐,朝着布达拉宫的方向叩拜。
街上的行人对此并不惊讶,这是这座城独有的气质,每一处都带着令人心醉的信仰色彩。
随处可见的老婆婆手里都拿着转经筒,一边晒着太阳,一边念着经文,那些拗口的文字在她们口如同对话一般流利,就像镌刻进骨血一般。
面对这座庞大的城,冯跃想起上学的时候背过仓央嘉措的诗词,那些藏着哀怨又自由,倔强又无奈的诗句,为LS增添了一抹雪域高原上的浪漫。
冯跃放下行李就去了布达拉宫,他要亲眼看一看这座充满了传奇色彩,在高原上屹立不倒的明珠,绽放着何等的光彩。
……
布达拉宫的墙身是黄岗岩,在阳光的炙烤下散发着热度,冯跃抚摸着城墙,透过这样的温度,仿佛可以感受到千百年前,站在这里的王对着城池的夙兴夜叹,感受政权更迭时热血喷洒的场面,还有仓央嘉措不满囚禁,乘着夜色翻墙而出的勇气。
沿着甬路往里走,这里看不见故宫的飞檐斗拱,但是那些雕刻着经幢、宝瓶、金翅鸟的屋脊,一样让冯跃惊叹于当年藏地工匠如此精湛的技术水平。
冯跃站在入口处回望广场,许许多多的朝圣者对着布达拉宫朝拜,他们眼中带着光亮,虔诚的双手合十,双膝下跪,全身伏地,额头叩下,在指尖处作一标记,站起跨步至标记处,再作揖下拜。
每每跪下,嘴里就会念一句:“啊嘛呢叭咪哞。”
此时信鸽从广场上方掠过,为朝圣的肃穆中增加了一丝灵动。
冯跃随着人流用脚步丈量着这座宫殿,现在已经听不见百年前的人们在此诵经,也不见仓央嘉措坐在湖边垂钓,那些未经修缮被重重锁链封闭起来的,或许才是真正带着历史印记的宫殿,但已经展现人前的,更是百年前的月光下,最华美壮丽的一幕。
大昭寺内的主佛,是当年文成公主从大唐一路带过来的释迦牟尼十二岁等身像,珍贵异常,其样貌形态均未有变化,用慈悲和蔼的目光注视着前来拜谒的人们。
这或许就是那些磕长头一路跪拜到这的人们,最终想要看到的场景吧,他们一路不畏艰辛,但是脸上没有丝毫痛苦地神情,仿佛生来就理应如此,那种信仰的执著支撑他们一路到此。
这座布达拉宫屹立在世界第三极上,世界屋脊是她的横梁,千年冰雪是她的盛装,在天地交汇处冉冉升起的,是她承载着信仰和多彩的文明,将一件件瑰宝流传至今,带着那些美丽的传说,点燃了一盏盏酥油长明灯。
从布达拉宫出来,冯跃耳畔仿佛一直回响着转经的吟诵声,那些梵音能安抚一颗涤荡尽风尘的心,静静地享受这座城带来的日照。
回到宾馆,冯跃跟老板打听关于天葬的事情。
“一看你就是外乡来的,本地人都知道天葬是不允许外人随便看的,而且现在选择天葬的人并不多啦。”
老板操着一口浓重的口音跟冯跃解释,一边打扫卫生的老婆婆抬着头看着冯跃,说:“一般人确实不让看,不过我听说南山那边有一片天葬场地,你要是不嫌弃就去找那里的天葬师,他是最了解什么时候会有仪式的。”
“谢谢婆婆。”
冯跃一路打听,大家听说他要找天葬师的住处,都一脸避讳,还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给他指路。
冯跃爬上山坡,一座小房子孤零零的建在上面,周围别说人了,连动物都少得可怜,因为天葬师做的是死人生意,人们觉得阴气太重,一年到头也只有在需要他们的时候,才会过来找人,平时是绝不会踏进这里的。
远处有一片用白布围起来的场子,隔着很远,冯跃都能顺着风向闻到一丝血腥味,他猜想,这就应该是进行天葬仪式的场地了,常年累月的积攒,这里看上去就比别的地方要荒凉。
“你好,有人在吗?”
房子的开窗很小,屋子里没有点灯,从门口看进去黑黢黢的,冯跃浑身泛着凉意。
他虽然想看天葬,但是站在天葬师的门口,还是不由自主的有些胆寒。
喊了两声,才从屋子里走出一个男人,身上穿着黑色藏袍,腰间别着一把弯刀,长发遮住了眼睛,看着冯跃也没有开口说话。
“你好,我来找一位天葬师。”冯跃看他不回应,把手里的水递过去:“我是外乡人,就是想看一看天葬,并没有冒犯的意思。”
冯跃并不懂当地对于天葬的习俗,所以不敢贸然说起太多,怕犯了忌讳,只能有些尴尬的跟男人寒暄着。
男人并没有接他手中的水,摸着腰间的弯刀低声说:“最近没有,你回去吧。”说完就转身往屋里走。
冯跃连忙叫住他,往前走了两步,屋子里血气的腥甜让他驻足在门外。
“这位兄弟,我绝没有亵渎仪式的想法,只是想感受一下这种古老的葬礼,我很多朋友都相继去世了,听说这样高上的信仰会让人在死后为天地做最后一场布施,我才非常想要看一看。”
那男人迟疑了一下,有些不解:“我这很少有人来,你还是头一个主动找上门的,就不怕我阴气太重让你招来霉运?”
冯跃会心一笑,真诚的说:“你为死者圆梦,沟通肉身和天地,怎么会有霉运呢。”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回答让男人感到友好,态度变得柔和了很多,但依旧只是搬出一个小凳子让冯跃在院子里坐着。
“里边暗你不适应,就在这聊几句吧。”男人从屋子里端出一个木盆,里面是浆洗好的衣裳,一件件挂在院子里。
冯跃环视四周,院子虽然小,但是物品都归置的很整齐,地上没有杂草和碎石,一看就知道这家主人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但是只有一个人生活的痕迹。
“大哥自己住在这吗?”
男人点点头,接着说:“我们天葬师都是没有老婆孩子的,怕身上的煞气会传给家人,大多都是自己一个人住。”
停顿半晌又继续开口:“现在愿意做这行的人越来越少了,以前我们都是从师父手里接过衣钵,但是现在也算是后继无人了。”
冯跃表示理解,现在推行火葬,而且这样的天葬带着浓厚的宗教色彩,肢解尸体以祭天地,这跟杀猪宰羊不同,那面对的是完完整整的一个人,多少人连看一看都会翻江倒海,更别提要亲自动手了。
更何况,这个职业在人群中是异类,是人们纷纷避让的,常年远离人烟,孤身住在山上,这份孤独感就鲜少有人能够承受。
天上有几声鸟叫,冯跃抬头就看见几只秃鹫在房子上空盘旋,男人回屋端着一盘生肉出来,一块块的抛向天空,那些秃鹫精准叼住,吃饱了才挥动着双翅离去。
“放心吧,这是牛肉。”男人洗干净手,坐在里冯跃半米的地方,他好像并不习惯与人靠得太进,一直若有若无的保持着距离。
“要是没有天葬的时候,这些秃鹫找不到吃食就会来找我,我就备着一些牛羊肉给它们,慢慢的就熟悉了。今天是看着你坐在院子里,不然它们会直接落在我身上的。”
男人看着远去的秃鹫,目光温和,那是他唯一的朋友,在平常的日子里,愿意过来听他说说话,寥解孤独的生灵。
“什么样的人才会在死后选择天葬?”
“那些信仰佛教的人,认为死后肉身就变成了无用的皮囊,所以拿去献给鹰鹫就是一场功德,这种舍身布施能够赎回罪孽,来世便可以安享幸福。”
冯跃查找过很多相关的文献,才知道有些博主说的天葬可以让灵魂之上天堂根本就是一种谬论,因为在藏传佛教中,根本就没有灵魂上天堂的说法。
他们推崇天葬,是为了灵魂不灭和轮回往复,在佛经中就有以身饲虎的典故,后来的修行者也将舍身布施当做最崇高的善行,以期来世。
“你还是第一个找上门要看天葬的人,一般外乡人都对这样的风俗避之不及,就连本地人,如果不是虔诚的信徒,或者那些德高望重的人去世,都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
男人似乎很久没有跟人说过这么多话了,虽然一直在干咳,但是明显能感觉得到他的态度比刚刚更加放松了。
冯跃遗憾的摇摇头:“可是这次应该是看不成了,我其实并不信仰佛教,但我对死亡充满了敬畏。”
“你每年会做多少场仪式呢?”
“不一定,如果有非常虔诚的人留下天葬的遗愿,就会请我做一场,去年做了十场,今年到现在做了四场。”
天葬师的职业虽然人少,但是薪酬并不高,有些贫苦的人家,只能用一些粮食来换取一场仪式,在鹰鹫抢食中虔诚祷告。
所以男人的生活并不富裕,甚至可以说得上是清贫,可他依旧守着这座小房子,看着那些友好的鹰鹫,一天天的等着有人将自己献祭给生灵。
男人的眼神飘向隔壁的小房子,踟躇了很久,在冯跃已经快要放弃的时候,才缓缓开口。
“我师兄前天过世了,我正要为他做一场仪式,你如果实在想看的话,就明天赶早过来吧。”
冯跃豁然抬头,亲手给自己的师兄做天葬,他的心里一定暗藏着巨大的悲伤吧。
或许是冯跃悲悯的目光太过明显,男人有些不适的站起来转过身去,叮嘱他说:“别带人来,不能拍照,不能喧哗,忍不住了就离开,不能吐在场子上,不然会惊扰了亡魂。”
冯跃应下,看着男人走进屋子的背影,明明是一个高大的汉子,但是脊背总是弯曲着,见人也从不直视,自带着生人勿进的诡谲气质。
没多一会男人走出来,手上拎着一个布兜子,递给冯跃。
“这是一些草药,拿回去泡泡,祛阴气的。”
冯跃连连摆着手:“我不忌讳这个的,没事。”
“拿着吧,你住在旅店,你不忌讳,店家也会忌讳的。”男人态度坚决,冯跃只好接过来,一边道谢一边转身下山。
他说起忌讳的时候,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仿佛已经习惯了人们异样的眼光,可能平时走在大街上都会在周围形成一个无形的玻璃罩,人们见了就主动避开。
到店铺买东西的时候,遇上不懂天葬的店家,就会被要求站在门外,连地砖都不让踏上。
日日如此,常年如此,男人早已经练就了一身不怕窥视指点的皮肉,但他的心底依旧有一处柔软,所以会贴心的递给冯跃一包药草,免得他也被店家忌讳赶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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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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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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