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重生小说>辽东之虎八零电子书>第一一五七章
  哈尔科夫!

  明军这里坚守了七天,哈尔科夫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

  和所有战争经过的城市一样,街道上到处是碎砖烂瓦。还能够看到,街边上躺着的尸体。

  这些尸体大多穿着红蓝两色法国军装,由于是巷战,他们的尸体保存得还算是比较完整。

  毕竟,巷战里面重武器其实没什么用处。

  最多的,也就是直瞄加农炮对着建筑物轰击。

  偶尔,可以在残破的房屋废墟里面,又或者是碎砖烂瓦下面,发现露出的一些明军尸体。

  他们的尸体很好辨认,都穿着橄榄绿色军装。和法国军队耀眼的军装相比,显得土气了很多。

  再次装填上一个满满的弹夹,拉动一下枪栓。

  他要防守的街道长五百米,昨天他还有一个连,可现在他只剩下三十八个人。

  肩膀上的伤口一跳一跳的疼,从不抽烟的李远也不得不点燃了一颗烟。

  “连长,增援啥时候来。”一个老兵跑了过来。

  这家伙是个蒙古人,但汉话说得比李远都顺溜,一嘴的辽东口音,听着比李远还要地道一些。

  “谁他娘的知道,咱们的任务是守到天黑。还有三个小时,天一黑咱们就撤。”

  李远抽了一口烟!

  远处几个手下人,正在排长巴彦的带领下安放炸药。

  炸药很多,李远让人把炸药塞进废墟里面。

  尽可能多的放!

  这样爆炸起来,不用别的。那些碎砖烂瓦就是最好的杀伤利器!

  前面的大街上,躺着不下一百具法国军队的尸体。

  这条街道比较狭窄,法国人的大炮推不进来。只能用步兵,一丁点儿一丁点儿的啃。

  从早晨啃到现在,伤亡不下五百人。

  李远的手下,也由一个满编连队,变成了三十八个人,建制残破的连队。

  “连长,给根烟。”

  巴彦跑了回来,一屁股坐到了李远身边。

  李远很喜欢这些蒙古人,性格直爽豪迈,有什么小心思也不藏着掖着。

  最难得的就是,他们没有将李远当外人。

  作为一个战前才调到连队当连长的人,人都没怎么认全就上了战场,这是兵家大忌。

  不过没办法,到处都缺军官。

  好像李远这种还算是轻伤的,也被派到蒙古人这里当连长。

  甚至,有些人已经被火线提拔成了营长,团长!

  老领导刘文秀,现在就是暂编师师长。

  烟盒直接扔了出去,一大群蒙古汉子猴子抢苹果一样,把烟盒弄了个四分五裂。

  看着不够抽,李远又从兜里摸出一盒烟出来。

  平时自己也不抽烟,军需官派下来的烟,他也不抽。现在兜里有三盒烟!

  一场仗下来,一个连没了一大半儿。剩下的人,还不知道有多少挺不过日落前的三个小时。

  人家连命都舍得,自己一盒烟有啥舍不得的。

  有那么一瞬间,李远甚至想到对面和法国人谈谈。

  反正老子得到的命令是天黑就可以撤,那还不如大家安好,等到天黑你们大大方方的接手阵地。

  不用这样打生打死,多好一件事儿!

  何必这样,大家拼了命一样的争夺。

  难道说,就为了早两三个小时占领阵地。

  为了这两三个小时,付出百十条人命,也不知道是真缺心眼儿。

  “连长,你为啥当兵?”巴彦把鞋脱了下来,倒掉里面的渣土,一股咸鱼味道立刻弥漫开来。

  “我?

  为了啥当兵?

  不知道,就是想当兵。我那些同学们都想当兵,或者说我们辽东的男人都想当兵。

  当了兵,说媳妇都比别人好说一些。”

  李远挠挠脑袋,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辽东的男孩子,从小就玩打仗的游戏。

  一起上学的孩子们,老师问大家长大了干什么。几乎所有的男孩子都会说,去打仗,当辽军。

  自己当初击败了很多对手上了军校,那可是全学校披红挂彩的欢送。

  同学们羡慕极了,老师得意极了。老爹的鼻子里面,差点儿就吹出鼻涕泡来。

  为啥当兵,光荣!

  全家都光荣!

  官府给每个参军家庭,都发了一块军属光荣的牌牌。放在门楣上,阳光一照闪闪发光。

  这才是真正的光耀门楣!

  “你为啥当兵?”看到巴彦听得一头雾水,李远好奇的问道。

  他也闹不明白,这些蒙古人手里拿着栓动步枪。装备明显比辽军差,但打起仗来不要命,敢玩命!

  战斗意志,甚至比自己原先带的那些手下还强。

  当初在顿河边上,那是遍地炮火没地方逃。

  如果能逃的话,早就有人当了逃兵。

  事实上,李远自己也不确定,有几个丧生在炮火当中的人,是不是想逃跑。

  “我?”巴彦喷出一口烟。

  “我睡了纳彦的媳妇,被纳彦抓住了。他要打死我,结果被我打死了。

  格日图大头人要把我处死,后来说参军可以免死,我就报名参军了。”

  “啥?”李远下巴差点儿掉到地上。

  在辽东当兵,第一条就是身家清白。

  从爷爷辈开始,就没有触犯过《大明律》。

  却没想到,蒙古人里面居然有当兵避祸的。

  “他!

  本来是头人的儿子要来,可头人给了他五头牛,他就来当兵了。

  还有他,家里多了五十只羊。

  他,债主免了他的债务。

  他,他是自愿来的。”

  “你为啥自愿来?”

  “我喜欢打枪,听说当兵给发枪,子弹还有要钱,我就来了。”

  这是一个叫呼格吉日勒的少年,看上去顶多十八岁。

  或许是天赋,这家伙的枪打得特别准。一杆栓动步枪被他打得跟狙击枪似的!

  上午的时候,李远亲眼看到这小家伙一枪干掉了二百多米外的一个法国兵。

  当然,这也和法国兵身上那红蓝相间的军装有关,太他娘的显眼了。

  李远没想到,自己手下人就是这样一群人。他们的出身,好像和白天的表现相差甚远。

  这样一群人,本该是一群乌合之众才对。

  可今天白天,他们经历了惨烈的战斗。甚至有两次是白刃战!

  蒙古人手里只有刺刀,不会像明军那样装备手枪。

  那可真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李远不敢想象,在顿河边上自己手下那群人,碰到这样的战斗能不能坚持下来。

  “你们就是为了这当兵?”李远眨巴着眼睛,看着一群脸熏得跟小鬼儿一样的蒙古汉子。

  “格日图大头人说了,这一次来俄国打仗。死了,每家发一百大明银币,牛十头,羊百只。

  残了!

  每家发五十银币,牛十头,羊百只。

  活着回去的,只有牛十头,羊百只。

  另外,在队伍上立过功的,论功行赏。

  最低级的三等功,也能有一百银元。

  这帮家伙,算是抄上了。

  他们死了,家里一下子就富起来。说实在的,我都有点儿羡慕他们。”

  “呃……!”李远眼睛瞪得大大的。

  勇敢的原因找到了,穷!

  为了家人的幸福和富裕,这些犯过罪的家伙们,普遍愿意放弃生命。

  即便是活着,也都在追求立战功这一终极目标。

  只要有了战功,就有钱,草场、牲口、女人。

  或者说,有战功就等于有了一切。

  也难怪格日图短短时间,就凑出了战斗力不俗的两个团。

  这他妈的哪里是两个团,这是九千多不要命的敢死队。

  “格日图头人还说了,活着回去,赏俺两个媳妇。”呼格吉日勒抢着说道。

  “呃……!志向远大。”李远抽了一下鼻子。

  “一会儿你不要趴在房顶上了,法国人把炮拉过来了。那座塔楼也不安全了!

  你还是趴在那个废墟边上好了!”

  为了让呼格吉日勒的两个媳妇不守寡,李远很是用心的帮他选了一处狙击阵地。【妙】 【书】 【斋】 【妙书斋】

  战场上的休憩时间是短暂的,大家领受了任务之后,纷纷跑到自己的掩体里面,等着下一场大战的到来。

  天黑之前,法国人一定会再发动一次进攻。这些法国人,其实也挺轴的。

  进攻是由直瞄加农炮发起的,一发炮弹直直打在呼格吉日勒喜欢待的那座塔楼顶上。

  随着一声巨大的轰鸣,塔楼断成了两截。

  上层的塔楼坠落到地上,腾起好大一股灰尘。

  碎砖飞得到处都是,两个蒙古兵躲闪不及,直接就被砖石活埋了。

  呼格吉日勒扭头看了一眼距离自己五六米远的李远!

  如果不是李远,说不定家里人就能零钱和牛羊了。

  法国兵再次攻了上来,这些人上身穿着红蓝相间的军装,下身穿着白色裤子。

  远远的,在五百米外就能看见。

  李远手里已经没有重火器了,枪榴弹和手榴弹,已经算是“重武器”。

  大家手里,子弹都不富裕了。

  李远趴在一处废墟的边上,借助一堵残墙遮住身子。

  枪口从残墙上的一个窟窿里面探出来!

  子弹不富裕,要把人放进了才能打。死了有钱拿,但这些人明显也没有自杀倾向。

  就算是自己死了,也得拉几个垫背的才行。

  法国人端着上了刺刀的步枪,刺刀在斜阳里面反射着寒光。

  李远歪了一下嘴,都说法国人很厉害,打了两仗下来看,也就那么回事儿。

  远距离冲锋,肯定要有对射的过程。

  这个时候,上了刺刀会让子弹打不准。

  明军当中,有经验的老兵都不喜欢上刺刀。

  当然,辽军也不大用得上刺刀。

  因为他们每个人,都装备了左轮手枪。

  近战、白刃战,最好的装备其实不是刺刀,而是大威力九毫米手枪。

  两发子弹,就能把一个身高九尺汉子干挺那种。

  蒙古兵们,显然也不大喜欢刺刀。他们更加喜欢,把步枪抡起来当烧火棍使。

  或许,这和他们的祖先喜欢用狼牙棒有关。

  法国兵们很近了,差不多有一百米左右的样子。

  他们借助着废墟,不断躲避着交替前进。这一点儿,和辽军有些像。

  一个法国兵端着枪,猫着腰紧张的跑着。眼看就要扑倒在废墟上遮掩住身子,一颗灼热的子弹准确穿过了他的头颅。

  子弹带着巨大的动能,直接贯穿了他的脑袋。

  结实的头盖骨当时就飞了,灰色的脑浆和红红是血水喷出老远。

  呼格吉日勒身子一滚,重新回到废墟后面。手里的栓动步枪拉栓,退出一颗冒着烟的弹壳。

  重新推弹上膛,躲到废墟的另外一边趴着地上瞄准。

  这是个狙击手的好苗子!

  李远决定,今后就让这小子跟着自己。喜欢打枪,在军队里这不是啥坏毛病。

  李远瞄准一个法国兵,屏住呼吸扣动了扳机。

  “哒哒哒……!”枪声明显和别人不同。

  只有他一个人在用阿卡步枪!

  三发点射,全部命中那个法国人的胸口。

  辽军射击训练,从来不训练人打敌军脑袋。放着宽大的胸腹部不打,而去追求爆头,这不是军人应该干的事情。

  事实上,只要是子弹击中了胸膛,这人也基本上废了。

  子弹强大的动能,瞬间就会击碎敌军的肋骨和胸骨。子弹在脏器里面来回翻滚,最后从后背窜出去的时候,伤口已经是惨不忍睹。

  能在这种伤害下存活下来的人,只能说是命大。

  十个人里面,也不见得有一个能够存活下来。

  尤其是阿卡步枪,这种三发点射。命中目标之后,基本上没有活下来的可能。

  听到李远的枪声,憋了很久的蒙古汉子们纷纷开始射击。

  这些人枪法普遍很好,这或许和他们从小射箭有关系。

  几个跳出来,正在交替挺进的法国兵纷纷中弹,倒在地上不断的大声惨叫。

  “轰!”

  李远感觉眼前的碎砖烂瓦一瞬间飞了起来,身子赶忙紧紧贴着残墙。

  他恨不得把自己揉进残墙里面!

  碎砖烂瓦和石头块好像雨点儿一样往下砸,一大块砖头,贴着李远的钢盔砸到地上碎成几块。

  是法军的迫击炮开始发威了,身后的炮兵从望远镜里面看到明军的位置,开始用炮弹进行定点清除。

  为了炸死一个明军,他们不惜几门迫击炮进行齐射。

  李远的身子紧紧贴着残墙,耳朵里面“嗡”“嗡”的什么都听不见。

  他娘的,又被震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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