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热门小说>直播之荒野挑战>第二百七十一章 又一具尸体
  因为时间有些紧迫。

  所以陈旭一路上山的速度都是有意加快的,但即使如此,因为要注意脚下那些烦人的石子以及随时可能偷袭的毒蛇,他的速度还是没有在平原赶路那么快。

  半个小时之后,他突然停下身,指着身旁一颗植物,松了口气,“呼……还好我一直都有注意周围的环境,手臂差点被它刮伤了。”

  “这是毒芹,又名野芹菜、毒人参,多分布在北温带,但中部地区也有生长,它是剧毒植物之一,毒性接近毒箭木,能瞬间麻痹人类的运动神经,抑制延髓中枢,只需要120毫克,就可致死!”

  “我小时候,老家村子里的人经常会去山里采水芹菜,却因为分辨不清,误食了这种毒芹,结果全家老小四口当晚全部丧命,根本来不及救治,所以,大家千万千万要记住它的形状,避免在野外误食丧命!”

  直播间的观众顿时吓了一大跳,因为旭爷眼前这颗毒芹,明明就长得很像家里经常吃的水芹菜!

  “我滴妈呀,这也太TM太吓人了吧?”

  “旭爷所有的嘲讽小故事中,这个真心吓到我了!”

  “加1,旭爷这个故事我第一次笑不出来,那家人死的太惨了!”

  “我决定,以后再也不吃芹菜了!”

  为了强调事情的严重性,陈旭又解释了一句:“如果大家仔细观察,水芹菜和毒芹还是有明显分别的,你们看它的茎上,全是毛茸茸的一片,而水芹菜我们都知道,是不长绒毛的。”

  “而且,毒芹整棵都会散发着一股恶臭味儿,当你一靠近,就会明显的感觉到,好了,我们赶紧避开,寻找其他食物!”

  说完,陈旭便绕开了毒芹,继续朝着山上走着。

  大概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后,他再次在前方发现了一头尸体。

  不过,这具尸体明显要比之前那只羚羊要大太多了。

  “这是一头雄性麋鹿,大型食草动物,至少在一百公斤以上,能猎杀这种体型级别的动物,只有华南虎跟花豹,但华南虎全国只有50到80只,可以说野外已经基本灭绝了,花豹的可能性更大。”

  一边说着,他一边绕到了另一边。

  与那头羚羊类似,这头麋鹿的身体也全部被掏空了,但也许是花豹没吃了的关系,上面还残存着不少血肉。

  陈旭凑过去一闻,摆了摆手,咳嗽两声:“咳咳……这尸体已经产生恶臭了,估计死了很多天了,肉已经完全不能吃了!”

  “不过,麋鹿不同于羚羊,它的骨架非常大,也许我们可以从它的后腿里找到不错的食物!”

  于是,他走到麋鹿的身后,掏出石斧,对着它的大腿骨一阵狂砍。

  几下过后,大腿骨掉下来。

  然后陈旭又找到了一块儿大石头,猛砸骨头,外骨碎裂后,里面暴露出来一层白油油,有些发黄的膏状物。

  许多观众立刻感觉有些反胃:

  “旭爷,你该不会是要吃麋鹿的骨髓吧?”

  “为什么不能吃?我们家吃火锅我就喜欢点猪骨髓吃,老香了!”

  “旭野不是说这麋鹿已经死了好久,肉已经变质了么,那骨髓还可以食用么?”

  陈旭开口解释道:“这没什么不能吃的,野兽在成年以后,对造血能力的要求下降,所以骨头内的红骨髓会转变为黄骨髓。”

  “黄骨髓百分之九十的成分全都是脂肪,属于油脂,而且还被密封在骨头内,不容易接触空气,相比于肉类,会更不容易变质。”

  “虽然我从没生吃过骨髓,但理论上来说,生肉能吃,它也一样!”

  下一秒,他用手挖出一块儿骨髓,塞入嘴中,咀嚼了两下后,他抿了抿嘴:

  “跟我想象的有些不太一样,竟然没有脂肪的油腻感,味道很清淡,口感有些像碎豆腐,可能是跟生吃有关系。”

  随后,他把整条大腿骨的骨髓全部吃完。

  然后又用同样的方法,把另一条腿骨的骨髓也吃光了。

  “吃了这么多黄骨髓,摄入的能量应该非常恐怖,足够顶过今晚了,如果我现在就躺在床上不运动,说不定还会发胖。”

  陈旭对着镜头,开了句玩笑。

  “这头麋鹿身上全是宝贝,你们看这鹿皮,厚实而且很大,足够我做一件上衣,毕竟我身上这件树皮袍子还是有些太厚重了。”【妙】 【书】 【斋】 【妙书斋】

  “还有这鹿角,雄鹿的鹿角非常坚硬,而且异常锋利,是连狮子跟老虎都害怕的天然武器,我要想办法带走一根,这可比石斧好用多了!”

  接下来,陈旭开始掏出黑曜石刀,小心地将整张鹿皮切割下来。

  相比于羚羊皮,麋鹿的皮更加厚实,虽然黑曜石刀很锋利,但跟真正的匕首比起来,还是要差很多。

  花费了将近二十分钟,他才把整张麋鹿皮完整地剥下来。

  撑开后,整张皮都是油量的棕黄色,异常美丽。

  “怪不得这么多偷猎者肯敢冒着犯法的危险猎杀它,相信它会变成一间非常漂亮的外衣!”

  陈旭嘿嘿一笑。

  剩下的鹿角,他用的方法就比较简单粗暴了。

  挑了一根形状比较好的右角,他就拿起一块儿巨石,对着角根就是一顿猛砸。

  鹿角的骨密度明显要比腿骨大很多,非常结实。

  陈旭足足砸了十几下,才把它弄断。

  它通体呈灰黑色,长约二十多厘米,有两根手指粗细,在角尖三分之一处,还有一根略细的分叉。

  两根尖角都非常尖锐,反手一握,角尖冲下,弧度跟尼泊尔军刀差不多。

  “666,我头上有犄角,犄角~”

  “麋鹿:尼玛,生前被吃,死后还要被分尸!”

  “卧槽,要用这角暴菊,那可就爽歪歪了!”

  弄完了鹿角,陈旭看了看周围的天色,“已经傍晚了,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我们得赶快抓紧时间下山!”

  所谓上山容易下山难,神农架的山上全是石子,非常滑,一不小心,很容易摔倒滚下去。

  为此,他特意找了一根枯木,当做登山仗,用来随时刹住步伐。

  就这样,一路下山,天色越来越黑,他连忙开启了夜视模式。

  又穿过一片密集的丛林,陈旭目视着前方,刚想找下山的路线,而远处的灌木丛内,两团明亮的蓝光,一下令他背脊一凉!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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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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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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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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