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重生小说>晚唐浮生>第四十七章 黄邺
  齐威王问用兵孙子(孙膑),曰:“两军相当,两将相望,皆坚而固,莫敢先举,为之奈何?”

  这是邵树德从兵书上看到的,但他觉得很适合如今东渭桥这边双方的局面。

  贼军大将是黄邺,统兵三万有余,屯于长安东北。官军这边是邵树德统领之夏绥军一万四千余人、鄜坊军万余人(含三千多河北军士)、李详部近万人,兵力差不多——呃,诸葛大帅还带着不到三千人在河对岸的渭桥仓“掠阵”。

  此时的巢军大营内,气氛肃然,甚至可以说紧张到了极致。

  黄邺刚刚连杀十余人,皆是近侍,甚至还有一名亲将。闻讯赶来的诸将瞠目结舌,不敢多言。

  黄邺将一件隐有血迹的将服扔在地上,惨笑道:“黄王未败,就有人欲谋害本将,投奔新主。良心都被狗吃了么?黄王赏你们美姬、珍宝、官爵,事到临头,就是这么回报黄王的?”

  张归霸看着地上带血的将服,欲言又止。按军中灾异杂占,将帅衣服无故血汗,预示着下欲谋上,宜施恩警备。

  说实话,他不怎么信这些东西。都是走南闯北的汉子,素来只信奉勇力,神汉占卜之流,根本不足信。按他的观察,黄邺本不是这种人,这件衣服上的血迹,看起来也好久了,或许只是近侍粗心大意,忘了清洗而已,值得如此小题大做么?

  连杀十余人,还尽是跟随多年的老人。张归霸心中暗叹,黄邺已经失了方寸,唐军主将邵树德的名头竟如此唬人?

  “昨夜本将入梦,梦见有雉飞入我军营垒,此大凶也……”黄邺重重地坐在胡床上,双眼通红地说道:“不意今日又见将服染血。哼哼,好贼子,见得唐军四面合围,便动了歪心思。须知本将还没死呢,而今再有动摇军心者,皆斩!”

  “末将遵命。”诸将连忙表态。

  “都下去吧,好好整顿部伍。邵树德若攻来,本将亲临阵前,令他知道咱们大齐并不皆是张言、孟楷之辈。”

  张归霸离开帅帐后,漫无目的地在营内逛着。他们三万多人,当然不可能全扎营于一处,事实上这里是核心大营,不过数千人罢了。唐军背河扎营,胆子倒是不小,不过他们身后有东渭桥,并不是没退路,因此也算不得置之死地而后生。

  大军匆匆而至,营垒并不稳固,以如今全军消沉的士气,怕是顶不了多久,唉。

  “张将军,昨日你说要挖堑壕,某将民夫都带来了。”突然有声音在耳边响起,不知不觉竟已走回了自家营区。

  “哦?竟如此容易?”张归霸讶道。

  “长安斗米三十缗钱,无需咱们用强,自有大把人愿意过来。”来人笑道。妙书斋

  “那便快快干活吧。有了堑壕,咱们也安稳些。”

  “遵命。”

  张归霸挥手让人离去。随即又看了眼外面灰蒙蒙的天色,待厮杀起来,怕是连这天也会被血染红吧?

  黄王待我兄弟有恩,如今只能把这条命卖给他了。

  ******

  孙子合曰:“以轻卒尝之,贱而勇者将之,期于北,毋期于得。为之微阵以触其厕。是谓大得。”

  “陈判官,孙膑认为在僵局之下,可以先选勇将,带小股人马试探敌情。要做好失败的准备,要隐蔽攻击敌军侧翼。某认为可以尝试一下,今可选何人为将?”唐军大营内,邵树德一边研究着长安周边的地势图,一边问道。

  “王遇或郭琪,皆上佳之人选。”陈诚答道。

  “传令。”

  魏博秋上前。

  “王遇选一千精卒、一千辅兵,试探下贼营。”

  魏博秋匆匆而去。

  片刻后,早就整装待发的王遇带了两千人,选了一处贼营,直接攻了上去。

  辅兵们背着木板、芦苇、树枝,在战兵弓箭的掩护下,发足狂奔,朝贼军挖了一半的堑壕冲去。

  前方箭如雨下,不时有辅兵栽倒在地,但更多人则飞快地冲了上去,给战兵搭好前冲通道。

  “上!”眼看已经有了几条通道,全身着甲的王遇带着数十亲兵,指挥着战兵上前。

  “嗖嗖!”贼军的箭矢非常密集,前排掩护的盾手都有些吃不住劲,在付出重大伤亡之后,终于靠近了贼营。不过此地贼军非常密集,还有着甲矛手,用力捅刺着冲过来的王部战兵。

  “投!”王遇将一把短矛掷出,正中一名贼兵胸口。身后数十名亲兵也纷纷掷矛而出,多有斩获,贼军躺下了一大片。

  这是王遇部下的绝活,苦练多年,之前王重荣就吃过这亏,这次又让以前的同袍倒了血霉。

  投矛之后,还有强弓劲射。双方互不相让,在一块方寸之地上展开了殊死搏杀。

  王遇一马当先,在亲兵的掩护下,挥舞着一杆长柄狼牙棒,在贼丛中扫来扫去。没有点臂力,自然用不了这种武器。而在战场上施展这般兵器的,一般也有几分自信。狼牙棒携带着千钧之势,横扫斜劈,擦着碰着都是伤,穿着甲胄也被砸得晕晕乎乎。

  亲兵们一涌而上,不管或刺或捅在铁甲上的敌方兵刃,攒着一口气,拼死前冲,劈开鹿角,让大队人马跟进。

  “杀王逆,此人降了李唐,猪狗不如。”一名贼将话音未落,便被一柄飞矛投中胸口,不甘地栽倒在地。

  大队军士涌了进来,贼军亦至,双方甚至都没时间整理队形,直接面对面厮杀起来。

  在他们身后,鹿角已被刀斧劈开,营门也被冲破,如狼似虎的官军杀了进来。贼军中亦有勇士,拼死往门口冲,试图堵住,但更多的人脚步迟缓、犹疑,似在盘算这营寨还能不能守住。他们只有两千多人,官军亦有两千人,还有王遇这等骁将,好像有点悬啊。

  面对面的乱战,与正面战场上结阵而战又有所不同。此时考验的是双方的勇悍程度,而不是纪律性。个人勇力和技艺占据了主导因素,几乎就是为卢怀忠、王遇、郭琪这类人量身打造的舞台。

  此时王遇的亲兵已经伤亡三分之一以上,但贼军亦被杀得血流成河,不少人直接转身向后退去。随着大队战兵的涌入,形势已经非常明了,这个寨子,贼军守不住了!

  正面的贼军被杀光后,王遇所部面前为之一空。军士们下意识地结成小队,后面还有新过来的摘下步弓,一边前进一边攒射。

  贼军已经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抵抗,几个将领或死或走,军士们亦无战心,稍作抵抗后便撤了,直接将寨子让了出来。

  王遇用箭杀死最后一名贼军后,方才感到身上各种疲劳、刺痛,衣甲上满是鲜血,也不知道是谁的。兜盔上亦有鲜血流下,已是呈半凝固的红黑色。

  一鼓作气攻破贼寨,虽说有对方士气低落的因素在内,但也是一份亮眼的功劳了。大帅若知,定然十分欣喜。卢怀忠、郭琪、折嗣裕之辈,想必也不敢再轻视某了。

  王遇嘴角扯了扯,想笑,却有鲜血从发梢流入,满是腥味。

  杀了这么多年,从河南杀到淮南,从淮南杀到广南,从广南又杀到关中。杀杀杀,杀不完的人,杀了个金创满身,杀了个朝夕不保,杀得自己都厌烦了。别人都觉得自己勇武过人,是陷阵骁将,可自己午夜惊醒之时,何尝不是汗透衣背。

  这天下,靠杀有用吗?靠杀真能保得一家安宁?

  别人怕我,我也怕啊……

  邵大帅能吊民伐罪,某便帮他再杀一杀,看看能不能在这礼崩乐坏之世杀出个名堂。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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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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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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