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重生小说>大明第一臣无错版>第八百二十九章 生产和建设
  “将士们,十年耕战,可还能上阵杀敌吗?”

  冯国胜手握佩剑,立身大旗之下,质问在场将士。

  在他的对面,是数万名明军主力。

  这些人普遍不年轻了,最小的也差不多三十岁。而且由于西北苦寒,风沙袭击。他们皮肤粗糙,容貌衰老。有好些人看起来都有五十岁上下了。

  但是此时此刻,大家伙腰背笔直,目光如炬,一团火焰,熊熊燃烧。

  这里就是哈密卫。

  当初西进军团,从凉州出发,凿穿河西走廊,进军西域,拿回汉唐故地,竟是何等风光!ωWW.miaoshuzhai.net

  只是到了西域之后,大家伙才猛然惊觉,什么盖世之功,他们简直到了绝地,想要活下去都很困难!

  汉朝的西域,拥有三十六国,马匹牛羊,都数量惊人,由此可见,彼时西域气候还好,降水也充沛。虽然依旧艰难,但还能生存。

  几百年之后,情况已经全然不同,降水减少,不少古城被废弃,漫天黄沙,吞噬了昔日繁荣的市镇。

  大批的绿洲消失,水源地减少。

  牛马牲畜也少了,可耕种的土地更是少得可怜。

  走了一圈的冯国胜几乎绝望了,这样的地方,还怎么守啊?

  拿到手里,又有什么价值?

  那一刻,冯国胜想过放弃,干脆返回凉州算了。

  只是这个念头冒出来,他就立刻想到了自己的兄长,想到了当初决定西进时候的谈话……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故土。

  老祖宗能做到的事情,我们一样能行!

  冯国胜就坐在沙丘上面,整整一夜,任凭狂风摧残。他的眼前,晃过兄长的模样,他的耳边,也是大哥的教诲。

  人定胜天,无论如何,也要生存下去!

  从第二天开始,所有将士,就开始勘察地形,寻找水源,发现适合耕种的土地。

  西域这地方很奇怪,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方便水果积累糖分,也适合麦子,棉花的生长,只要能解决灌溉问题,有了水源。

  种什么长什么,长什么收什么!

  绝对的天赐宝地。

  可问题是去哪弄水?

  没有水什么都是空谈。

  冯国胜考察当地情况,询问本地人,又查阅过去的文献……经过了三个多月的忙碌,终于弄明白了,这里有水,只不过水在高山上。

  那些山顶的积雪,到了春夏,就会融化,变成涓涓细流,流淌下来。

  只不过由于气候干旱,风沙大,蒸发快。

  还没等流到山脚,就已经蒸发掉了。

  因此想要得到水,必须修筑暗渠,也就是当地俗称的坎儿井,在山坡水源地,挖下一条竖井,收集冰雪融水。

  然后还要修一条地下横渠,把一個个竖井收集的水,运送到山下。

  这事情说起来,可操作起来,绝对比登天还难。

  因为缺少机器,没法探查地质构造,完全凭着运气。

  往下挖竖井还好,可是挖横渠的时候,上层的土石塌方,很容易就把人活埋在下面。

  而且如何确定挖掘的方向,如何搬运大块的石头,这些难题,一个接着一个,哪一个都是要命的。

  了解的越多,知道的越清楚,冯国胜就越是无奈。

  你以为接了一个无上的荣耀,可是在荣耀背后,却是难以想象的付出。

  还能怎么办?

  拼了!

  冯国胜选择了三十多处,每处都安排了一个千户负责。

  每几个千户所,就要有一位将领统御,从他开始,所有人都要干活,不许有任何例外。

  从这一天开始,西进军团的诸将和士兵,起早贪黑,上山挖井,修建营房,开辟农田……他们一手拿着刀枪,一手拿着锄头。

  既要会打仗,又要能交朋友。

  整个西进军团,绝对是明军当中,综合素质最高的一群人。

  他们提起刀,就能杀敌,放下刀,拿起锄头,就能耕田,扛着铁钎,上山挖井引水,提起笔,就能登记往来商贾货物。

  和当地头人交朋友,开怀畅饮,给小孩子上课,识文断字……毫不夸张讲,每个人都是多面手,六边形战士,没有任何弱点,也不敢有任何弱点!

  在这块生存艰难的土地上,不把自己百炼成钢,如何扛得住西域的风沙摧残?

  时至今日,冯国胜只想说一句,张相圣明!

  当初张希孟安排兵马西进的时候,所有人都是特别挑选的。

  冯国用有大局观,冯国胜能配合兄长,傅友德能打,郭兴会统兵……下面的将士,多数都要识字,要读书明理,要有非常高的素质。

  彼时很多人都不明白,这是去打仗的,用得着这么精挑细选吗?

  徐达和常遇春统领的北伐大军也没有这么麻烦啊!

  一支偏师,竟然比主力还严格,你张希孟想什么呢?

  若非张希孟的强大威望,还有老朱的绝对信任,根本就做不到这一点。

  可是当他们开进了西域之后,一切都豁然开朗了。

  张希孟的安排,简直神了。

  单论起战斗力,这支偏师未必比徐达他们厉害多少……可是到了西域,打仗根本不占主要的,至多三成,甚至更少!

  真正关键的是发展,建设,用一双手,在一片蛮荒之地,打造一个家园出来……在这时候,读书识字就显得尤为重要。

  怎么修坎儿井,用什么方法,需要什么工具……这些事情,显然不是一个浑浑噩噩的人能做到的。

  必须充分发挥每一个士兵的聪明才智,肯干活,还要会干活……

  从这一天开始,中原各地的物资送到西域,冯国胜带领士兵,建立冶铁作坊,打造农具兵器,建风车舂米,引入纺织机器,处理羊毛,驼绒……收拢西域诸部,跟他们交朋友。

  愿意服从大明的拉拢过来,不愿意听话的,就只能出兵讨伐。

  建立规矩,保护商路,尤其是那些还愿意行走丝绸之路的商人,都要给予保护,要跟他们讲道理,宣扬大明的策略。

  说来好玩,北平是最先用纺织机的,第二个竟然就是西域。

  虽然他们规模远不如北平,但是这些人的意识绝对超前。

  就这样,从大明立国,开始西征算起,十余年的光景,冯国胜在西域修建坎儿井一百有余。

  引水灌溉面积超过八百万亩。

  他们年产粮食三百万石,不光自己吃,还能拿出去卖。

  豢养马匹十万,牛羊不计其数。

  甚至他们还种了大片的葡萄,瓜果,他们还有酒厂,能出产质量极高的葡萄酒……他们还有玉器厂,出产品质极高的和田玉,玛瑙。

  许多商贾到了西域之后,都会目瞪口呆,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那里是西域,分明是塞外江南!

  吃一块哈密瓜,喝一杯葡萄酒,简直让人心旷神怡,物我两忘,几乎原地飞升!

  太美了,太不可思议了!

  哪怕是冯国胜自己回忆起来,也是跟做梦一样。

  他们确实证明了人的力量可以多强大!

  凡人之躯,比肩神明!

  没错,我们就是让日月换新天的神!

  “将士们,弟兄们,咱们不年轻了,十年生息,十年教训。到了算账的时候了!”冯国胜挥舞着拳头,兴奋说道:“此一战,彻底剿灭王保保,灭了北元,我们北边的压力就没有了。茫茫草原,都是我们的牧场。到了那时候,我们在哈密也建立纺织厂,比北平更大的纺织厂。我还要筹建一座学堂,一座顶级学堂。别人有的,我们也要有!”

  “这一战之后,我们之中,很多人都要解甲归田,都要在这里生息繁衍。你们不少人都娶了妻子,生下孩子。总而言之一句话,为了大明,为了自己!”

  “全军出发!”

  冯国胜在哈密出师,一共兵马只有三万五千人,配属战马却高达七万匹,平均一人两匹。

  这些久历风霜的战士,纷纷跳上战马,伴随着斑驳的大旗,苍凉的号角,毅然北上。

  “吴先生,这一战之后,怕是就没有大元朝了吧?”有一个小战士,围着吴大头,笑呵呵道。

  此时的吴大头,脑袋上的头发也半数花白,他捻着胡须,意味深长道:“早就该没了!”

  这一路明军果断北上,他们的目的是袭击王保保的后路,截断蒙古西道诸王增员王保保的路,也切断王保保向西逃窜的路。

  这是一柄尖刀,要的就是一个稳准狠。

  冯国胜,傅友德,郭兴,邓愈,名将尽出。

  由于西域明军以骑兵为主,运动如飞,速度极快……集结起来,效率远超王保保的估计,他是得到了消息,但他总觉得不会来这么快。

  不管你们几路来,我只一路去。

  先击败三个小崽子,我就可以顺利收工。

  再说直白点,也就死而无憾了。

  王保保坐在马背上,巡视所有部下,心情大好。

  “此战……必胜!”

  王保保下令,全军出动,可就在这时候,突然一阵狂风袭来,漫天沙尘,弥漫而至,顷刻间笼罩了所有兵马。

  王保保也不得不闭上眼睛,躲避风沙。

  等风过去,王保保要重新上路,眼前的一幕让他的脸都黑了,那一杆他自己的大纛从中间折断,宛如断裂的骨头,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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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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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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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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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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