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向来有个规律,那就是以成因与败因,往往都是同一个原因。
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就像那故事里的兔子,正因天生善跑,才会粗疏大意去睡大觉一样。
罗广亮倒霉,其实也是因了他身上的某些优点。
所以要是个明眼人来分析,就会说罗广亮出事是偶然,可也是必然。
照他的性情来看,恐怕这是早晚的事儿,想躲开很难。
这话并不是不负责任的满口胡柴。
因为就拿罗师傅这人来说吧。
他性子就烈,还好管闲事,好看热闹。
只要路上遇见不平的事儿,他就会立刻瞪起眼,像发现不要钱的好东西似的,拨开看热闹的人就往里钻。
一旦问明情由,当场就会站出来主持公道。
别人听则罢了,如若不听,他兴许就能挥拳动脚地打起来。
而有了他的相助,往往弱小者便会得到保护,正义也得到了伸张。
可话又说回来了,罗师傅的做法其实相当莽撞,甚至蛮横。
许多时候,他也是糊涂官断糊涂案,喜好全凭自己感觉来。
很难做到不偏不倚,合情合理。
何况他能让别人服软,更多还是凭借特殊年代里“工人老大哥”这超然的高端身份。
不夸张的说,当年的工人制服,比公安的老虎皮更有威慑性。
就连当时的小学一年级课本都赫然写着,“我国有七亿人口,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
人家都怕真打了他,再惹出更严重事端来。
总之,人都是具有两面性的。
所谓优点,或是缺点,真的往往就是一回事。
区别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而已。
那么不用多说,大人就是孩子榜样,基因更是一种奇妙的东西。
更何况罗广盛和罗广亮小时候恰逢非常年代,社会整体环境就是粗暴、冲动和极端化的。
所以这两个孩子打小在父亲身边,耳濡目染见多了类似的情况,是不可能不受影响的。
于是他们在为父亲自豪的同时,也就形成了类似于罗师傅一样的价值观。
往好了说,是他们都有些侠肝义胆的劲儿,愿意锄强扶弱。
往坏了说,性子就难免有点莽撞,习惯性选择用拳头解决问题。
不过罗广盛还算比较幸运的。
因为随着长大,他渐渐被社会现实教育明白了。
他可没有他爹的护身符,和同龄人对敌作对的时候常常因实力不济,会被揍得鼻青脸肿。
这样吃亏吃得多了,再加上当年半大小子打架,经常会有打出圈儿的恶果。
罗广盛就开始发憷,觉得这样过,不是事儿了。
他清楚地意识到,有些架他其实打不起。
于是他的性情和心态都有了较大转变,逐渐成熟起来,变得不愿和人争锋了。
虽然在罗师傅的眼里,他这个儿子变成了个软蛋,让他有点失望。
可罗广盛却真正过上了踏踏实实的日子,担起了顶门立户的责任。
反过来罗家的小儿子,比罗广盛小好几岁的罗广亮却完全走上了另一条岔路。
罗广亮的性子比哥哥更活跃。
从上小学起,他就是班里的打架大王了。
实际上恰恰就因为替班里同学出头,跟外校孩子打架,演绎了一个干净利落的别子。
他偶然被体校的教练发现了天赋,给弄到了宣武体校练习摔跤。
自此凭着体校学到的跤术,他更加艺高人胆大。
不但成了赛场上的常胜将军,也成了坚定的打架爱好者。
不为别的,因为只要动起手来。
罗广亮就知道自己比对手强,比朋友们都强,别人都不如他。
他可以凭本事主持正义,充当裁判者和弱小的保护者,这让他感到了自我的价值。
说真的,但凡有人找罗广亮去打架,就没有一回他不打一场威风出来。
他向来不怕血,打架还喜欢用擀面杖,袖子里揣着。
动手时就“嗖”一下弹出来,把任何武器的对手砸得满脑袋流血。
然后就把人扔飞出去,摔倒他们爬不起来叫“爷爷”为止。
—————
提起“罗大棒子”,整个南城哪个丫头养的不怵他!
于是渐渐的,在罗广亮强有力的保护下,整儿扇儿胡同就没哪个玩儿闹敢来转悠的。
拍婆子的,当佛爷的,都知道这里是禁地。
甚至无论胡同里的孩子们,还是身边朋友们,有求于罗广亮。妙书斋
他都会慷慨相助,且不需要任何的报酬。
因为他只喜欢看到别人感激和佩服的模样,享受这种当大侠的感觉。
就这样,正因为罗广亮义务充当大家的保护者。
这使他在同学中和胡同的孩子中,产生了一些小小的威望。
身边的人对他的看法一直都是正面的,罗师傅也一向以此为荣。
但生活毕竟不是武侠世界。
只靠一片好心的人,并不能保证永远干的都是正确的事儿,帮的都是该帮的人。
最后那次的出手,罗广亮就办得真不是事儿。
那次罗广盛是为了一个刚去了工厂上班的同学出头的。
同学告诉罗广盛,说他们厂有个小子自认为条件比他好。
居然当着他的面追他的女朋友,让罗广盛去帮他主持正义。
罗广盛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跟着同学去堵了那个横刀夺爱的小子。
那天,他们提前埋伏在了一条偏僻的胡同里,等着那刚看完电影的一男一女从这里经过。
果不其然,那小子穿着皮夹克,态度傲慢,一看就是家庭条件不错的样子。
但让罗广盛完全没有想到的是,他这边刚把“皮夹克”的小子揪到一边去。
他那同学竟然把那女的给拉到黑暗角落,去扒人家的裤子,非要生米做成熟饭不可。
“混蛋!我跟你们拼了!”
“皮夹克”极度的愤怒,和女人的尖叫哭泣,让罗广亮一时傻了眼。
结果愣神中,他的下巴着着实实挨了“皮夹克”怒气冲冲的一拳。
破天荒的,竟然吃了个大亏,脑袋差点儿没在灰砖墙上磕裂。
后来同学怎么捅了人,罗广亮根本没看清,只听到一些乱七八糟的声音。
等到他重新恢复意识。
胡同里只剩下他和那个腿上冒血的“皮夹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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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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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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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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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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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成败同源免费阅读.https://www.doucehua.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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